新闻中心:扬州新闻 | 综合新闻 | 英语新闻  生活服务:分类广告 | 音乐视听 | 扬州网视 | 同城交友 | 搜街   数字报:扬州日报 | 扬州晚报 | 扬州时报 |  96496呼叫中心
 资    讯:走进扬州 |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健康 | 教育 | 乡镇 | 时尚 | 图片 | 互动:手机报 | 党报社区 | 扬州E家 | 日报小记者 | 游戏 | 扬州人社区 | 晚报博客
  首页>本网专题>2008年315专题>消费维权
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骨折不算工伤?
2008/03/18 07:38   来源:扬州时报   进入社区讨论   听听音乐   看视频新闻
    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内,合理的地点因为和机动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认定为工伤。那么,什么是合理的时间?什么又是合理的地点?

资料图片

  扬州新闻网讯 (记者 田文荟)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内,合理的地点因为和机动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认定为工伤。那么,什么是合理的时间?什么又是合理的地点?如果电动车没有限速器开得飞快,其“杀伤力”不比机动车小,那么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又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呢?最近,在市区某商店上班的老李遇到了这样的难题,他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单位却不予认定工伤,这又是为什么呢?

  [回放]

  下班堵车  绕道行驶遭车祸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大部分单位上下班时间都是一个点,堵车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有很多人就会选择绕道行车避开堵车,在市区某商店上班的老李就是其中一个。昨天,记者遇到了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老李,他自称遭遇离奇。老李说,他的工作地点在文昌中路的某商店,而他居住的地方则在翠岗小区,文昌阁是他下班的必经之路。可是每天晚上的堵车让老李十分头疼,虽然只会晚上二三十分钟,但这就影响他赶回家做饭,孩子放学回家就不能按时吃饭。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每次碰上堵车,老李总是习惯绕道从美食街走,这样的话,顶多也就晚个10分钟。

  天有不测风云,去年12月10日,由于部门领导开会,老李比平时晚走了半小时,此时间段也适逢堵车高峰期。老李照常绕道,可却在四望亭附近被横冲出来的一辆电动车给撞伤了,腿部骨折,医药费一下子花了好几万元。由于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伤,因此不在医保的报销范围内。摆在老李面前唯一的希望就是申请工伤认定赔偿,于是老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招工合同、工伤认定申请表、门诊病历、单位证明等材料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而,此时老李的单位却在是否认定为工伤上与老李唱起了对台戏。

  [争鸣]

  焦点一:不是必经之道不能认定

  按照老李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他所工作的商店。该单位人力资源师张先生称,老李下班后被撞伤的地点不属上下班途中,理由是老李到单位上班时登记的家庭居住地是翠岗小区,而老李发生车祸的地点并非其上下班必经路线,所以说老李绕道是否因为堵车这都是不一定的事情。因此,老李被撞伤不应认定其为工伤。

  对此,老李向记者解释说,他的绕道是在合理的地点范围内,并不是故意造成的事故伤害。此外,平时和老李下班同路的同事也用书面形式写下证词声援老李。记者看到,证词上同事们清楚地写着当天文昌中路堵车十分严重,大家一同商量绕道回家,老李在四望亭附近发生事故属于意外,单位应该给予赔偿。

  焦点二:不是合理的下班时间

  张先生还给记者算了笔账,他们商店的下班时间是17:30,按照正常路线行驶,老李在18点就应该到家,可是老李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却是在18点30分。单位认为,老李很可能没有立即回家,说不定是自己去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这都是说不清楚的事情。

  张先生强调,老李发生事故时间不合理,这也是不能认定工伤的理由。而老李的同事也都指出,当时部门里所有人都留下来开会,因此比平时晚半小时下班,也应当属于正常的下班时间。

  焦点三:电动车不是机动车,不能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事故造成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为此,商店特别强调尽管老李的伤情不算轻,但他毕竟是非机动车电动车造成的伤害,非机动车即便开成摩托车的速度它还是非机动车,硬杠杠在那里,所以老李受伤肯定不能算作工伤。而老李等人认为,电动车没有限速器,速度比摩托车慢不到哪里去,这里的非机动车应指的是自行车,而不包括电动车。

  [解答]

  针对老李和工作单位存在的是否算工伤的分歧,昨天,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的专家。专家指出,劳动者在上下班路上所受的伤害只有是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才可能认定为工伤。对于非机动车事故(比如骑电动车、自行车摔伤)或其他事故,都不能认定为工伤。对于这类事故,老李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索赔,而不能认定为工伤。且不说老李是否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单是非机动车一条就可以明确不能算作工伤。此外,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路上因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自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专家同时提醒,上下班途中如被机动车撞伤,应当及时报警。有了交警部门的“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在申报工伤时,就有据可依了。

  那么如果撞伤老李的是机动车,像这样堵车绕道行驶发生车祸,受伤人能算工伤吗?记者在广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他们也曾遇到过类似事件,有工人为当事人作证确实堵车等各种要素,他们最终认定其是合理的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认定其为工伤。专家解释说,“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路线。由于《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对“必要时间”、“必要路线”做出详细说明,造成在工伤认定实践中,认定机构对“必要时间”、“必要路线”很可能作出或狭隘或宽泛的理解。

  劳动部门认为,所谓必要的时间,除了考虑两地的距离外,还应当充分考虑道路的畅通情况、代步工具的种类和性能、天气变化情况等因素,以保证劳动者能够顺利到达目的地为基线;所谓必要的路线,一般是两地的最直接、最通达的路线。在职工没有走最直接、最通达的路线上下班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劳动者绕道的理由。理由正当,则绕道也应视为必要路线。

  另外,在工伤认定过程中,还存在举证责任的问题。作为劳动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对绕道的理由做出利于自己的说明,并进行举证。因此,一般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绕道理由的正当性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举证不能,从保护弱势群体的司法理念出发,用人单位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温家宝:政府密切关注股市暴涨暴跌
· 人民日报:勿轻言熊市到来避免被恐慌左右
· 中央驻洛阳科研院所外迁当地极力挽留无果
· 广州记者采访被警察反铐两小时当事人停职
· 浙大副校长建议实行全国统一6小时工作制
· 小孩放学路上被砸死 物业公司赔22万元
· 美军方拖延对驻伊士兵进行轻度脑损伤检查
· 未来3天我国北方大风降温降幅高达10-16℃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
    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详细]
· 王燕文:当务之急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 2008-03-19 )
· 我市婴幼儿今年年内可享受医疗保险 ( 2008-03-19 )
· 我市诞生首家民企人武部刘长意揭牌 ( 2008-03-19 )
· 今年我市信息化建设投入55亿元以上 ( 2008-03-19 )
· 我市建设工程新交易中心昨建成启用 ( 2008-03-19 )
· 3月25日起存款准备金率上调0.5% ( 2008-03-19 )
· 扬州市将再有6亿资金遭到“冻结” ( 2008-03-19 )
· 08高考本科平行志愿可填报3所院校 ( 2008-03-19 )
· 17高校“体育特长生”开始招生测试 ( 2008-03-19 )
· 扬州行政复议案撤诉率、维持率较高 ( 2008-03-19 )

  ·解密:高中生成为软件白领

  ·学软件 前途"钱"途双保险


路易诗兰
金鹰
单西[更多]
茗钻坊对戒
金鹰国际
只售1999元[更多]
羊毛线夹克
衣海茫茫
韩国薇可品牌-65033带帽贝贝呢+羊毛线夹克
[更多]
格子背心裙
时尚E族女装店
面料为薄呢,全仿真丝内衬。不会起球,显得高档。百搭的一款,秋天可内衬T恤[更多]
  中国向朝鲜提供人道主义物资援助 2007-09-07
  淑女教育进课堂,是时尚还是回归? 2008-03-19
  奥巴马有个同父异母弟弟住中国 2008-03-19
  上海:今年劳动保障改善民生五大看点 2008-03-18
  北大校长提议修改校规禁"网上骂人"惹争议 2008-03-19
  雪灾让我们学会居安思危 2008-02-06
  纪敏佳被曝成都有"女友"助理斥无聊 2008-03-19
  女孩隐瞒病史上学遭劝学校拟允许其旁听 2008-03-19
· 四人抢劫团伙午夜专挑路边情侣下手 ( 2008-03-19 07:31 )
· 扬城消费贷款分期付款“松绑” ( 2008-03-19 07:31 )
· “粮票大王”当选中国“时代人物” ( 2008-03-19 07:31 )
· 我市25企业被纳入“商务天气预报” ( 2008-03-19 07:31 )
· 仪征教师评"高职"需有农村工作经历 ( 2008-03-19 06:47 )
· 江都大桥投资1200万元新扩花木3000亩 ( 2008-03-19 06:47 )
· 沪指昨再挫151点报收3668点 ( 2008-03-19 06:46 )
· 我市“资本运作”班受好评 ( 2008-03-19 06:46 )
· [晚报今日锐评]企业无权拍卖国资 ( 2008-03-19 07:31 )
· 城乡一体要多“搭桥” ( 2008-03-19 06:47 )
- 有感于温总理"民之所忧 我之所思" ( 2008-03-19 08:33 )
- 美色何以高居官员"致命诱惑"之首 ( 2008-03-19 08:33 )
- 人民时评:倾心关注乡土之变 ( 2008-03-19 08:33 )
- 楼市是否出现拐点到底由谁说了算 ( 2008-03-19 08:33 )
- “追逃成本”理应由贪官自己埋单 ( 2008-03-18 15:47 )
- 房产对GDP的"高贡献率"是肥皂泡? ( 2008-03-18 15:47 )
- 大款、富婆:专骗想"一夜暴富"的 ( 2008-03-18 15:47 )
- 学英语不是为了应付老外问路 ( 2008-03-18 15:47 )
 

新闻热线:0514-7863284 广告热线:0514-7863159
关于我们 | 广告刊例 | 网站大事记 | 会员注册 | 网上办公
Copyright 1998-2004 Yz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060197号
版权所有 扬州新闻网 统计
本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张一军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