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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闻网讯 (记者 卫权)
母亲在世时,将房子过户给了二儿子,母亲过世后,大儿子又拿出母亲的遗嘱,称房子是自己的,并将弟弟告上了法庭。兄弟俩为争夺房产,几次闹上法庭都没有结果。为此,他们找到了房产管理部门,但房产管理部门表示,他们听从法院的判决结果。
邗江区的邹老太有两个儿子,她去世之前决定将房子过户给了二儿子。今年年初,邹老太的大儿子听到一个消息:母亲给弟弟的房子要拆迁了。这时他突然 想起:母亲生前曾经立下遗嘱,房子归自己所有,并且遗嘱还经过公证,自己应该可以要回房子。于是,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法庭,要求弟弟归还房子。法院后来撤销了邹老太二儿子的房产所有权,但同时也未明确大儿子的房产所有权。
后来,双方又都找到了房产管理部门,要求将拆迁所得归自己。但房产管理部门以该案还在审理中,房屋产权尚不确定为由,拒绝给任何一方出具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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