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新闻网讯
随着28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各家银行二套房贷政策也进入实施“倒计时”。记者昨对市区银行采访时了解到,就在建行进行实施新政“缓冲期”时,市中行昨起成为我市首家执行第二套房贷新政的商业银行。该行有关负责人明确“第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第二套房首付提至四成,利率按年基准利率1.1倍计,20年期30万元贷款月供增360.79元。
■事件进展
中行办理二套房贷“第一笔”
昨日记者遍访市区所有商业银行,工、农、交、商、招、邮储等银行个贷负责人均告诉记者没有接到央行与银监会下发的“第二套房贷新规”,以不方便为由拒绝发表任何意见。但市中行房贷部门负责人则表示,他们已接到银监会通知,并遵照文件精神执行,第二套房贷首付提至四成,利率执行年基准利率1.1倍。
“昨日是执行新政的第一天,已经办理了一笔第二套房贷,利率执行年基准利率7.83%的1.1倍,即8.613%。这位市民是在该行办理的第三套房,前两套房均已还清贷款,所以本次办理视作‘第二套’房贷,利率上浮了25%”。
市中行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房贷的房主任告诉记者,中行是国内较为规范的国有商业银行,严格执行银监会通知,至于其他有房贷业务的商业银行,也将在近一二天执行。与本次购第二套房提高房贷利率一起的还有市民投资的商业用房,昨日同期提至年基准利率1.1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