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郭女士通过中介在槐中路上相中了一套单元房,交过200元定金准备搬家时中介却称,该单元房房东远在外地,将房屋租赁权委托给了中介所,郭女士需要预先向其交一个季度的租赁费,否则不退定金,本想在国庆假日期间搬家,没想到中介所会蓄意隐瞒真相,租房反倒租来一肚子气。
郭女士告诉记者,她现在的住所离单位较远,国庆节长假正好有时间搬家,她准备换一套离单位近的房子。10月2日下午,她来到槐中路一家中介所, 觉得其中一套房子比较符合她的要求,于是交了20元看房费。中介所工作人员带领她现场看房后,她对房屋很满意,而且价钱也合适,于是根据中介所要求又交了200元定金。
3日下午,郭女士再次来到中介所,希望和房东见面,尽快商量搬家事宜。此时中介所突然称,该房屋的房东远在外地,将租赁权全权委托给了该所,而且,她必须预先交一个季度的租赁费。郭女士说,当初预付定金时中介所有意隐瞒了这个情况,她担心从中介手里租房日后会有麻烦,因此要求中介所退还押金,但是遭到中介所的拒绝。中介所认为是她违约,200元就当了违约金。
■律师说法:
河北省天捷律师事务所的王金胜律师认为,中介所应该拿出房东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来证明两者之间委托关系的存在。如果中介所拿不出有效证明,就是在郭女士交定金前蓄意隐瞒真相,郭女士有权要求其退钱。房屋的真正所有权属于房东,假如在没有委托书的情况下郭女士从中介所手中租赁了该房子,很可能会面临房东的二次收租。王律师提醒说,租房首先要看中介所有没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证;如果需要交定金,最好将交定金时的口头约定落实到文字,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掌握更多证据。记者
李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