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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 王石磊)居住在改制企业自管住房中的居民再也不用担心房屋安全问题了。近日,扬州市政府出台了《扬州市区改制企业自管住房解危实施意见》,将采取三种形式确保您的居住安全。
据了解,这三种形式分别是:如果你的家是处于古城区的自管危房,则由市名城办按照古城整治保护办法,统一实施解危,腾让搬迁;而对于改制企业自管住房危房,已经列入土地出让地块,通过拆迁办法解决。对近期不能上市出 让的,可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先将土地收回,然后,由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住户,采取预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如果您都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改制企业自管住房危房,那么政府则将实行异地安置的办法来为您解决。
据了解,随着市属改制企业改制结束,原由单位自管的部分公有住房,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目前,市区现有这类房屋共计22万平方米左右(含个人自建房3.25万平方米),其中约有6.35万平方米左右属于危房,而此中的4.9万平方米随时有倒塌的危险。
根据《实施意见》,对于异地解危安置的,其安置面积根据危房住户实际居住人口和住房面积予以安置:1人户55平方米;2人户65平方米;3人户75平方米。如果您家是三代同堂等特殊情况,那么政府将安排85平方米左右的安置房,以保障您的实际安置需要。
此外,如果您是属于人均收入低于300元的“双困”家庭,那么则可以申请购买解危安置房。其中公房住户的购房价格为790元/平方米;私房住户的等面积部分以产权对调,互不找差价,超过面积部分按790元/平方米计算。
如果您是月收入高于300元、低于670元的危房住户,靠户型购买解危安置房时,则可申请低收入家庭购房政策性补贴。其中等面积部分房价为950元/平方米,超面积部分房价为1850元/平方米、跨户型超面积部分房价为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
根据《实施意见》政策,如果您在购买解危安置房时,一次性付款确实有困难,那么则可采取房屋共有产权方式处理,即经社区、街道公示审批后,分期付款,购买房屋部分产权(房屋个人产权部分不得低于50%),其他面积租赁使用。5年内,危房户补足购房款后,领取房屋产权证。
此外,如果您属于低保特困户又符合购买定销房条件,但确实无经济能力购买解危房,在经社区、街道公示审批后,您便可申请租赁小户型解危安置房,政府还将视您的特殊情况来安排相应的安置房户型。
《实施意见》还规定说,购买解危安置房或实行产权对调获得解危安置房的,均需按3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房屋公用部位、共用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项用于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
对危房住户的装修(不含水、电表、有线电视、电话、煤气),经评估公示后,可作适当补偿。但是,危房住户搭建的违章建筑与危房一并移交,原则上不作任何补偿。
而如果您私下转借、转租、转让了改制企业自管公房,那么则将由各改制企业或有关部门收回房屋使用权,现住户自行腾让,不予补偿安置。单位承租的住房现空关的,由各房屋产权单位收回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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