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秦学占)
商业中心要拆墙
昨天上午9点,记者接到连运小区居民投诉电话称,连云小区大门南侧的围墙被正在建设中的金连运商业中心拆除,不少业主正围在施工现场向商家讨要说法。
记者赶到现场后看到,几位民工正忙着拆除小区大门南侧的一堵围墙,围观的群众在一旁议论纷纷。他们告诉记者,商场一旦拆除围墙,原来的“封闭小区”就成了“开放小区”,业主们的安全就得不到 保障。值班保安称他们正“看护”围观业主,尽量避免业主和民工发生正面冲突。小区大门口的张贴栏里小区物管的“告知”非常醒目:近期,金连运商业中心拆除围墙,可能带来一些不安全因素,请小区居民看护好自家财物。
小区居民和兰亭物业的主管人员告诉记者,正在建设中的金连运商业中心原来是小区的配套设施“邻里中心”,就建在小区的出口处,小区开放商苏房房地产公司改制后,这座“邻里中心”被拍卖给金连运商业中心。他们认为,随着商场的改扩建项目的进行,商业中心必然要将周围的围墙拆除,变为开放式的商场,这样一来,小区就失去了原先的“封闭性”,势必给小区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兰庭物业的黄珠经理认为,他们曾经和商场方面交涉过,但是商业中心出示的房管局“红线图”上标明,当初拍卖的土地上包括正在拆除的围墙。
居民认为侵犯其“邻里权”
商业中心是在自己“地盘”上合法施工吗?记者联系市房管局有关领导后了解到,商场给物管出示的规划图没有问题,房管局也愿意出面协调有关事宜。随后,在苏房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小区物管和业主代表的三方协商会上,居民代表提出,商业中心的断然施工,使得小区大门南侧出现缺口,“开放”的小区将给广大业主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侵犯了他们的“邻里权”。商场方面给物管提出建议,他们认为,物管应该按照规划图上的要求,做好自己的保卫工作,这样居民就不存在争议。而物管认为这样做需要很大一笔经费。
经过商议,三方暂时决定,在拆除围墙前,先在规划的位置上建好防护设施后再拆除围墙。
律师认为:
商场侵犯了“邻里权”
针对此事,记者请教了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谢继权律师,谢律师认为,居民所指的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商场和业主作为“邻居”,应该考虑到业主将会面临的各种问题,尽管商场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拆墙,一样是侵犯了“邻里权”。律师认为,如果商场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开工拆墙,给小区居民带来隐患,就会侵犯居民的公共安全权,除此之外,物管也应当尽到自己的安全保卫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