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快讯            更多>>
·江苏扬州规定直系亲属可互用公积金
·金九西区“上林苑”项目小户型俏销
·东区楼盘“广陵世家”举办业主答谢会
·西区特色品牌万豪西花苑力推景观现房
·尚城中秋风情水果节上周末完美开幕
·教场•秦淮坊项目建筑已初见规模
·新能源花样年华将启动装修提前介入工程
·扬州首部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办法施行
  城市聚焦            更多>>
·关心儿童成长如何优选户型?
·儿童房的空间布置有讲究
·儿童房应让儿童唱主角
·你的孩子有这些烦恼吗?
·儿童居住幸福指数在提高
·儿童居住环境,谁来关注
·数人居风流 还看东区
·利好刺激下的东区楼市前景璀璨
  社区物业            更多>>
·柳湖南苑:一个小区12个门
·我市“除湿”家电雨季热销
·“顾庄”北区亟盼管理
·文昌花园社区开展防震宣传
·施桥镇居民随意扔垃圾
·沙北二村的古稀老人带头拆私建车库
·武塘社区举行"圆桌会"破解围墙难题
·文昌花园首开“短信呼”
  人居扬州            更多>>
·邗上街道全是绿色社区
·人居扬州秋色迷人
·外地青年恋上扬州外景地
·双虹桥对联成新景
·人居家园秀美扬州
·此处莲开
·市大江风光带建成林水一体自然景观
·街头写生
快讯 聚焦 成交播报 社区物业 访谈 综合 观察 专题 人居 聊家 置业 租赁 二手房 直播室
 首页>房产频道>新闻>二手房买卖
解除购房意向算违约吗?
2008/09/10 17:29   来源:每日商报    进入社区讨论   听听音乐   看视频新闻
    

  王先生:我看中中介公司介绍的一套房屋,与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意向合同一份,合同文本约定为一式五份,我执一份,中介公司四份。等卖方签字后,我的这一份自然废止,以卖方签字的文本为准,中介公司再给我一份。同日,我向中介公司支付了意向金3000元人民币。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中介公司没有给我正式合同文本,也没有任何消息,我通知中介公司解除购房意向合同。中介公司称购房意向合同卖方已经签字,如我不要房屋的话,要承 担违约责任。中介公司的意见对吗?

  律师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购房意向合同是为了准备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除具备合同的基本条款外,其本身不具有买卖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解除意向合同或者不再履行意向合同,解除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意向合同具备了合同的基本条款,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购房意向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就王先生咨询的问题,由于王先生没有收到过由卖方签署的合同文本,合同的承诺过程尚未完成,这份购房意向合同依法尚未成立,对王先生没有法律约束力。王先生通知中介公司“解除”购房意向合同,不是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相反,中介公司应当返还王先生的意向金。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客  厅  餐  厨    卫  浴    卧  室     书  房    儿童房     玄  关     阳  台    家  具   家  饰   
新闻热线:0514-7863284 广告热线:0514-7863159 版权所有 扬州新闻网 统计
关于我们 广告刊例 网站大事记 会员注册 网上办公
Copyright 1998-2007 Yz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新网备2006011号  苏新网备2006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060197号
本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张一军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