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日前表示,要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政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5月6日《北京晨报》)
发改委要求进一步降低公办高中的择校费,直至全部取消,这对那些想择校的家庭来说,真可谓是个喜讯。但是,真正把高中择校费降下来,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前不久有媒体报道,河南某县一实验中学就停办了初中转而办可以收到择校费的高中。究 其原因,该校在建校初期欠下了数百万元债务,而国家免除农村义务阶段学生学杂费后,学校就断了一条资金来源,他们只好冲着高中可以收取择校费而去。如此一来,要减少高中择校费须完善两个前提。
一是,学校债务应清算偿还。中小学阶段的教育要以政府投入为主,但一些地方政府要么是因财力有限或其他原因,致使政府的投入只是口头承诺或没有落实到位。学校的建设往往只能靠兴债。也就是说,过去在“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上,有许多地方欠下不少帐,学校也因此而背上觉得的债务。如今,要降低并逐渐取消择校费,必须考虑到当前一些学校的实际,必须对相关债务进行清理,该由政府埋单的必须由政府埋单。若是单方面的取消高中阶段的择校费,政府又对学校债务不闻不础,那许多公办学校将面临极大的难题。
二是,要有制度保障政府后续投入的落实到位。教育经费的落实,必须有制度保障。政府出现经费不兑现,或者说是帐面上有帐下无,必须要有行之有效的问责机制。另外,中小学校校长的任命权仍掌握在地方党政部门手中,如果没有制度的革新,也会让学校敢怒不敢言,政府后续投入的落实也难有保障。
取高中择校费,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有前期预判,并完善相应的经费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