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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中学生雇同学为自己写作业的新闻已经不少见,但现在还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6月7日《新商报》载,大连一名家境富裕的小学生看到电视剧里的大人物都有随从和跟班,爸爸出门都有人跟着,便拿出每月100元工资作条件要求一位同学做跟班。如果这位同学不听其指令行事,则会被克扣工资。 这是儿童用金钱构建等级观的例子,还有用金钱巩固支持等级观的。今年春节后曾看到这样一则新闻:一个上小学的孩子用压岁钱买 了几份礼物,等到开学后送给老师和“用得上”的班干部。少年儿童已经在中国的“成人社会”熏陶下,对金钱和社会等级的密切联系有了很直接的认识,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和警惕。 孩子的世界已经成了成人世界的缩影。“小跟班”新闻中提到,一急之下,“小跟班”的母亲刘敏给“雇主”的家长打了个电话,结果对方在表示抱歉时,又说了一句让其难受的话:“孩子确实做得不对。不过,我平常工作也挺忙的,没时间照看他,他也挺孤单的,有你儿子和我儿子一起玩,对我来说也是件好事。”刘敏反驳了一句:“如果跟班是你儿子,雇主是我儿子,你能怎么想?”对方无言。这说明在一部分人眼里,用金钱来构筑的等级观理所当然。深植于中国人灵魂的儒家等级观其实还在影响着当代国人,但儒家的等级观除了“君臣”的概念外,其对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划分主要还是取决于精神层面,如强调“君子”与“小人”等;西方社会的等级观大部分取决于金钱,但不同社会等级对精神上支配的观念则远不及中国社会。但如果目前有将这二者的弊端“兼收并蓄”的趋势,而这趋势又蔓延到纯真无邪的中国孩子身上,这就要给我们的教育画上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了! “公民”观念的确立,对民主法制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破除孩子拿金钱构筑社会等级的蒙 观念,并不仅仅是少给孩子零花钱这么简单。人格平等意识,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平等意识,是需要从小培养的。可以用金钱买到服务,但不可以用金钱去购买别人的尊严;可以用金钱来表达友谊,但不可以用金钱制造友谊。卢梭曾说过:“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而我们目前的教育体系,对于金钱道德观的关注,是不是应该更多一些? 赵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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