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新闻网讯“7月1日起商品房也要贴标签了。”昨天,市物价局召开“扬州市区商品房一房一价政策提醒会”,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各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售楼处挂出“标价牌”,将房屋价格透明化,严格执行“一房一价”。
政策解读
房屋差价也要公示
此次出台的《扬州市商品房明码标价管理办法》也就是所谓的“一房一价”政策,包括属于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房及车库的销售,每套商品房的价格都必须在售楼处向购房者公示,内容 包括房屋基准单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楼位、朝向等)、住房售价、阁楼价格、总价等。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均要按该办法执行。
物价部门表示,《商品房销售价格表》、《车库销售价格表》和《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明细表》也要公示,消费者可以从中了解到整个楼盘中每间房屋之间的差率、差额及房屋总价;此外,房屋差价的公示意味着开发商在定价时必须更谨慎,定价前须到物价部门备案,定价过程与手续也变得相对繁琐,一旦价格公示,将不能随意调整,可以有效控制开发商随意定价、提价的现象。
价格欺诈最高处罚20万
“出台一房一价的政策可以有效制止像去年某楼盘宣布购房送车库后又不执行的欺诈行为。”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卜平表示,根据《管理办法》,现在正在销售中的开发商必须在7月1日前的一周内将公示房价报送价格检查部门备案。
此外,在明码标价过程中,发生开发商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包括语言、文字、图片等)进行价格欺诈,或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以及承诺的配套设施未兑现等价格欺诈行为,将处以两万元——二十万元的经济处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各方声音
开发商:严格执行“一房一价”
新能源虎豹房地产公司目前已推出扬州第一家执行明码标价的楼盘,该公司有关负责人昨表示,公司售楼处已经开始明码标价公示房屋价格。其他一些还未执行的开发商也表示会在7月1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政策。对此,物价检查部门将在7月1日政策执行后,进行市场执行检查,未明码标价的楼盘将受到处罚。
业内人士:效果有待时间检验
执行“一房一价”,房价真的就此透明了吗?一位不肯透漏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一房一价”,物价局只是核准价格,具体的房屋定价、差价及浮动幅度仍是开发商说了算,“这只是限制了开发商随意调价的权力,‘一房一价’的效果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消费者:褒贬不一
作为最终受益者,扬城市民对“一房一价”反应不一。保集半岛的许小姐表示,虽然商品房价格最终要由物价局来核准,但还是由开发商自己定价,开发商可能因此以可执行的最高价格来定价;去年刚买房的顾先生则表示,以前开发商给每个购房者的报价都不同,无法比较,执行“一房一价”至少可以使购房者明白各房源的差价,进行比较和权衡,一定程度上还是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 潘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