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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先保市场,还是先保百姓
来源:解放日报( 2007/06/30 08:25)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央政府在重视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同时,推出了一些重要的住房保障政策和措施。众所周知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概念,就是在1994年和1998年分别提出来的。10多年过去了,各地在住房保障上作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总的来看,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认识不够统一,行动不够坚决。

    目前,有以下三个问题,需要进一步予以剖析 和廓清:

    强调财政缺乏,还是强调政府责任

    不少地方在提到住房保障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地说,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量力而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这样讲,不少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也这样讲。财政缺乏,成了许多地方住房保障不力的主要遁词。

    财政是否真的缺乏呢?可以2000年为界,将前后两个5年的地方财政收入作一比较。1996年至2000年,全国各地的财政收入合计为25156亿元。2001年至2005年,全国各地的财政收入合计为53162亿元。后5年的地方财力比前5年增长了1.11倍。即使扣除通货膨胀因素,财政收入的增长还是非常惊人的。可见,所谓财力缺乏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那么,为什么遇到住房保障时,就要说财政缺乏呢?这实际上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在如何使用分配财力、政府的责任向何处倾斜等问题上的认识不清。

    政府的责任,首先是解决民生问题。因此,政府的财源当以民生为先。中国古代先哲,就曾提出一系列重视民生的观点。比如《管子·霸业》指出:“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几千年来,古代先哲的正确观点,被历史上众多开明统治者奉为经典,开创了太平盛世局面。当代中国,是一个自觉地用古今中外人类先进文化武装起来的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共产党执政的初衷是什么?“为人民谋幸福”。这就是要为绝大多数人民谋好生活,就是要抓民生,并且要比古今中外做得更好。因此,由党所领导的各级政府的第一责任,就是要解决民生问题。政府的财源以民生为先,也是理所当然。

    住房保障属于民生的基本组成部分,是需要财政优先投入的民生问题。首先,民生问题是一个丰富的体系,包括衣、食、住、教、医、行等。其中,衣、食、住三个方面,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构成了民生最基本的部分。因此,住房是民生的基本问题。其次,民生的要求(包括住房的要求)是多层次的,也需要多层次地予以关注。民生要求可以简单地分成低要求的生存尊严层次、中低要求的适度改善层次、高要求的舒适享受层次。以上各个层次的民生要求,都是政府需要关注的。但是,都关注并不意味着都要“一视同仁”。低要求的生存尊严层次、中低要求的适度改善层次,是需要政府首先和优先关注的。政府的住房保障安排,就是为解决住房问题上的中低要求而设立的。最后,在衣、食、住三个民生问题中,在城市中衣、食方面普遍解决得比较好,唯有住房解决滞后,摩擦相对突出。所以,政府应当优先集中财力,解决住房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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