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10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具体意见。网民认为,这是对中纪委八项禁令的延续,是一次党纪与国法的对接,如果说中纪委的八项禁令和“30天大限”是“反腐惊雷”,那么“两高”的《意见》就是反腐“疾风暴雨”的催化剂,是反腐的又一把利剑。你有什么看法,请进来谈谈>>>>
帖文:“两高”剑指新类型受贿 近亲收钱将视同本人受贿!

网民称“两高”《意见》是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中央的反腐新规固定下来,使反腐工作多了一道法制利剑。来自58.19.245.*的网友称,“两高”《意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强决心,顺应党心、民心。由于“两高”《意见》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紧密衔接,腐败分子将面临更加明确而严厉的法律制裁。
网民称腐败分子贪污受贿的形式日益多样,司法机关应不断研究新形势,查漏补缺,使腐败分子无空子可钻。网友“雪域星”称,腐败花样不断翻新,法律制度必须及时跟进甚至应该超前制定,方可有法可依、依法惩戒。
网民称,党纪、国法是制度层面的约束,要想真正筑牢反腐防线,还要加强纪检、执法等执行层面的工作。来自218.64.87.*的网友称:“两高”的《意见》虽好,也需要基层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才能见效,绝不能让中央的好规定到基层变了味。
许多网民还就深入反腐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一些网友提出,行贿与受贿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严惩受贿者的同时必须严厉打击行贿者,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腐败案件的诱因,端正社会风气;有网民提出,性贿赂、借家中有红白喜事之机以人情来往名义发生的贿赂同样危害巨大,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希望有关部门下一步能予以考虑;还有网友称,确定腐败分子是否违纪、违法关键是要有证据,目前虽然法律规定日益完善,但鼓励揭发、保护证人的措施尚不完备,有待加强。
新华网友:关于受贿罪的司法解释要与时俱进, 目前受贿的行为和方式,神仙都难想到,岂只十种?另外,严格执法也是一个重点,即使能将所有的受贿方式都包括进去,人为判断因素也将严重影响立案和量刑的准确性。
勒菲德路:性贿赂能不能也列入查办范围?近几年暴露出的贪官许多都有这方面的罪行,其危害一点也不低于收受巨额财物。
断剑侠客:最有效的措施其实是鼓励举报揭发。腐败分子及其亲属最害怕的不是执法者,而是揭发人。知情人今天不揭发,今后也有可能揭发,威慑力很强。奖励和保护举报人将对反腐起到巨大作用。
新华网友:有些惩处还要再严格些,比如,党政干部压根就不该参与赌博,只要赌钱了,不管是不是贿赂都该严惩;对于行贿人应该与受贿人同等处罚,因为你在这个案子中不打击他,他明天又会去腐蚀另一个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