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购买私家车时常会引来羡慕目光。现如今,一些私家车主却苦笑坦言:有车没啥可牛的了,有地儿停车才真叫牛呢!
其实,停车难与交通拥堵,既是我国社会快速发展的缩影,也是世界许多大城市面临的“附加课题”。仅以北京为例,目前私人小轿车保有量已达150万辆,而四环以内的公共停车位仅有12万个。如果说公共场所车位紧张、停车费高,是车主须承受的“自驾烦恼”的话;一些私家车不能方便、省钱地停在自家门口,更是令车主 们恼火不解。由于小区车位归属争议、停车收费高昂、物业“收钱不管车”,业主与物业的冲突时有发生。而这,实际已折射出规范的盲点、管理的缺位。市场经济,物权的归属直接决定价值的导向。然而,目前在小区停车位归属的问题上,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首先是“业主共有说”——车位与车库是土地上的不动产,小区土地使用权属于业主,“房地不分家”,理应归业主。其二是“开发商所有说”——车库、车位和房屋一样,都是开发商建设,属独立不动产,开发商有权“市场运作”。其三是“成本决定说”——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应根据成本和面积是否“公摊”给业主决定。而《物权法》则规定,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暂且不论前两种“利己说”,成本公摊、当事人约定按理属于比较公正、透明的认定。可是,如今的房价成本与公摊面积时常犹如“一团迷雾”,新老小区共存、权属难以衔接、甚至一些车位本身就是“临时规划”,不仅给现实操作带来诸多不确定性,不具专业知识与精力,更是难以理清这“一团麻”。
买东西要货比三家、讨价还价,小区由谁来管理服务,怎样制定收费标准,更应由业主择优选择、共商确定。可是,如今一些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常常“穿一条裤子”,业主尚未入住,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车位开价已然“内定”。消费者既无选择权,又缺知情权;许多业主委员会一无“权力背景”,二不具备相应的博弈实力。由此,面对强势的地产商与物业,业主一方“屡战屡败”。某些行政部门更是“无利不出工”,懒得“趟混水”。问题不断积累,怨气越发滋生,是矛盾逐渐激化、乃至引发冲突的根本导火索!
当前,权力与责任,税收与义务,已成为政府职能转变、向服务型政府迈进的核心。表面上看,停车收费只是民间经济纠纷。可如果真的深究,则会涉及地产政策与管理、道路通行与收费、公民权益维护等一系列话题。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从业主那里收取了房屋购买与转让契税,理应对土地使用权负起认定与维护责任。通过对汽车生产、销售、购置、使用等环节征收各种税费,政府也积累了大量的社会发展资金。高速公路“收费还贷”,更离不开广大车主的支持与贡献。面对这一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对车主维权有何理由“一推六二五”?
实事求是,积极正视交通拥堵与停车难,切实研究“他山之石”,结合本地实际,探索一套均衡协调、尽力体现各方合理利益的管理模式,才是地方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务之急。更重要的是,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公平、公正两大前提,我们不能默许“暴利逞凶”、更不允许“马太效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