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纪委副书记程志强8月7日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的主要内容。程志强说,在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中特设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环节。这个问题,在市一级层面已基本得到解决,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已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操作程序,但是目前不少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征求同级纪检组织意见时,给予纪检组织核实情况、作出答复的 时间过于仓促,因此在决策程序中规定“选拔任用重要干部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事先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并保证纪委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2007年8月8日人民网)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整体推进中不断深化,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特别是去年中央组织部研究制定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得到了普遍运用,实现了考核评价制度的重要突破,既进一步扩大了民主,又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发现和选拔了一大批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尤其是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正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制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的全面推行,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比以前更加透明,干部考察也更加全面深入,既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也给干部队伍带来了新气象。
应该说,近年来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总体上是比较健全、完备的,在绝大多数地方也能得到很好贯彻落实。但是,少数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走形式不走程序、走后门不走正道、走关系不走原则等不正常现象。特别是有些地方,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力过分地集中到了少数人乃至个别人的手中,使得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些重要部门成了办具体事情的部门,根本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通常是主要领导有了想动干部的“意向”后,便安排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去象征性地考察一下,考察完了再象征性地征求一下计生、纪检、信访等部门对拟任用人选在计划生育、党风党纪和来信来访等方面的意见,而给出的时间往往又很有限,根本没有时间去详细地调查核实,于是简单地盖个章、签个意见便了事。如此一来,一些可能“带病”的问题干部便会逃过“审核关”,干部的“带病提拔”也就成了“常态”。
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干部也是生产力,选好一个干部,能够给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注入强大活力;相反,选错一个干部,不但可能会影响一个地方的发展步伐,还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而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又是干部腐败的重灾区。很多党员领导干部,由于不能很好地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为他人升迁提供便利、创造条件的过程中,行贿受贿、买官卖官,大搞权钱交易。就在这种黑色交易和潜规则中,一些“带病”的干部屡屡得到提升,严重危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
预防和遏制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规范现象,就要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不断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机制,建立健全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媒体和舆论监督等制约权力运行的机制,使权力真正运行在阳光之下。另外,在具体的选拔任用过程中,要真正放权力给每一个职能部门,扎紧每一个关口,使选拔任用的干部真正是经过方方面面检验、挑选和审核的干部,避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上海市选拔任用干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做法,便是为了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而提出的具有针对性的要求。
干部有没有“问题”,会不会“带病”,自觉接受纪检组织的检验当然重要,但是仅有这一道关口,还不能保证其绝对“健康”,而是必须打好组合拳。要综合运用初始提名、组织考察、群众监督、纪检审查等手段,对其进行全身“检查”、全方位“体检”,确保其“身强心健”,真正使那些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群众任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倪洋军/中共江苏省洪泽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