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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闻网讯
(记者 吴涛) 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八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平均最低税率下降近1/3。据市地税部门透露,我市1227家小企业有望在明年享受到税收优惠。
记者昨日从我市税务部门了解到,此前我市各行业企业应税所得率都是按最低标准制定的,如今征收范围下调后应该还会有所下降,但具体会定为多少,暂时还无法得知,要等省里有关通知。
我市 1227家小企业受益
据市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陆元海介绍,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核定征收又分为定额征收和核率征收。其中,核率征收是税务总局根据各行业的情况,核定不同的利润率,再根据企业的销售额乘以本行业核定的利润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33%的所得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
据介绍,目前我市大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都是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只有部分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小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这部分企业目前有1227家。
专家指出,这次调整,部分行业税率有所降低,对我市适用核定征收方式的小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将有很重要的扶持作用。以年收入100万元的KTV为例,以前按最低20%税率征收,它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100×20%×33%=6.6万元。现在如果按下调的最低额度15%征收,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100×15%×33%=4.95万元,一下子减少了税收负担1.65万元。
对我市税收总额影响不会很大
“企业应税所得率下调,对我市税收总额影响不会很大。”陆元海表示,受影响的1227家企业,仅占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总量的18.5%。因此此次应税所得率调整,对我市并无太大影响。
陆元海表示,这些小企业数量很大,但是纳税规模都很小,所以对税收总量的影响不会很大。反而可能会因为企业的壮大,增加税收数额。所以“减负”不能理解为税收总额就会减少。
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江金芳认为,国税总局此次下调所得税税率,一方面在于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给小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与明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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