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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闻网讯
记者 刘媛媛
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今年我市卫生部门出台了“双向转诊”等多项措施,以此推进社区医疗,尽管如此,设施简陋、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仍困扰着社区医疗建设。近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草案)》,草案为社区医疗确立了多项制度和模式,包括逐步推行基本药品零差率、社区医生提前评职称等几大亮点。此外还特别强调,借鉴国 外经验,建立“家庭医生”模式。
【亮点1】
家庭医生“一对一”服务 居民可24小时找“片医”看病
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社区卫生服务队,按照居民居住区域划分责任片区,开展社区卫生团队服务。通过与居民签订保健合同方式,确定每户居民的责任医生,建立起居民和全科医生之间相对固定的服务关系,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我市部分社区已出现了“家庭医生”的身影,其中广陵区在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基础上,从11月底开始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目前6个中心每家都配备了5至6个服务团队,包括责任医生、公共卫生医生以及护士各1名。现在,全区居民均可24小时找“片医”看病了。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就像国外电影里,人们生病了,只要打个电话,“私人医生”马上就上门来看病一样,“一对一”的服务模式,是草案中为城市社区医院确定的几项原则之一。相比较之前的“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的责任更广泛。“家庭医生”不仅是要上门为病人看病,还涵盖了咨询、体检、教育等多方面的内容,今后将在全市进行推广。
【亮点2】
广陵区将率先试行药品零差价 药品全部按进价卖给患者
草案中明确规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首先选择使用省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这些药品由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企业定点生产,其他药品也应当由省辖市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供。草案中还明确,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逐步推行基本药品零差率,以配供价格使用基本药品。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医院通行的“以药养医”政策,即药价在进货价的基础上再加价15%卖给患者,原是国家在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补贴医
院之举,在客观上加重了病人负担。“实施零差价后,意味着药品进价多少,卖给患者就多少,百姓看病拿药,可以享受零差价。”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零差价”的改革将于2008年在广陵区进行试点。
【亮点3】
每人一个健康档案
社区医生与居民签订保健合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的观察和监测,保证健康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曲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王叶主任告诉记者,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可以基本摸清辖区内居民患病频率及主要疾病;并可通过了解个人和家庭特征,分析患病原因,针对性地实施防治措施。在广陵区,健康档案已经和家庭医生紧密相连:医生从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入手,了解责任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然后再与居民签订保健合约,向他们发放责任医生联系卡。
据了解,我市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一直在进行,截至2006年已建立健康档案13.9万份,今年60岁以上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比例可能达95%以上。
【亮点4】
不及时转诊将受处罚
截留患者可停业一年
条例中特别强调了建立社区首诊制、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对不按规定双向转诊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未将难以安全、有效诊治的患者及时转送到医院诊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截留患者的医师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未将康复期、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住院患者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提供跟踪服务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
目前我市双向转诊出现“上转容易,下转难”的情况,卫生部门表示,初步计划明年“康复回社区”将纳入大医院目标管理体系,也就是下转病人有“硬指标”,通过这种方式来促进大医院主动下转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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