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来看看香港地区的经验。在那里,公车都是以“AM”开头,即英文“政府(A d m in istratio
n
)”的缩写。一辆冠以“AM”号牌的车辆,无论是载人还是载货,都直接宣示它的公共属性和公务标志。这样一来,公车的使用者、去向与停靠地乃至驾驶者的交通礼让,都将置于媒体和公众的严格审视之下,为此,曾发生过“好事”市民在驾车时,看到前行的公车去向可疑,便一路跟踪守候、全程监督的情况。香港公车管理的经验有两条:其一,公车必须统一牌照,以公务用车的“明码标识”,确保了市民的明察秋毫和有效监督。其二,公车号牌专用某个字段,不是为了执法者能够一眼识别公车,使其安全地享受“特权”,而是便于公众能够一眼看清公车,便于进行外部监督。这与内地一些地方,个别公车号牌也有某些特殊字段,却主要作为交通执法者内部“优先对待、灵活掌握”之用,两者设置初衷大相径庭,也值得我们对照借鉴。(陈创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