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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闻网讯(交宣 雷菡)
“虽然全面取消现场执法尚不可行,但非现场处罚占的比例将会越来越大。”市交巡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张明对记者说道。继电子警察之后,昨日,市区交巡警开始正式使用“双数码”进行非现场执法,即用数码照相机和数码摄像机拍摄下交通违法者的违法行为后,通过执法告知的方式通知违法者前来接受处理。
“双数码”让违章者“现形”
下午3:30,市区文昌商圈车水马龙。在文昌阁转盘北侧,万家福商城道路的出口,手持数码照相机和摄像机的两位民警看见,一辆车牌为苏KAW8**的出租车看见一名招手打车的市民后,便大大咧咧地停在斑马线中央载客,其后面的车辆只得绕开行驶,随后,这辆出租车竟然在原地一个急掉头,转向文昌路行驶。当执勤民警追上这辆出租车时,驾驶员不承认刚才违停和掉头,直到民警把刚才拍下的摄像播放给他看,驾驶员魏某才低头承认。
城市交通管理日趋“智能化”
市交巡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张明告诉记者:“运用‘双数码’执法,当事人和交巡警对违法行为认定的矛盾会大大减少。其有两个好处,一是固定了证据;二是当事人提出异议时可以当证据显示。”
扬大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薛平表示,“双数码”执法模式使得科技手段在交通管理中得以全面应用,提高了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丰富了交通管理的手段,增强了交通管理的能力和效率,有力地推动了交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和管理观念的更新。交通管理手段已经从简单劳动型向科学智能型发生了全方位的转变。可以预测,随着科技水平运用于交通管理的增多,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内容必将更加丰富。
非现场执法两大模式 记录八类违法行为
目前非现场执法设备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固定监测设备,俗称电子警察;二是移动监测设备,包括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后者的作用主要是弥补固定式自动监测设备的不足,灵活机动地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测和记录。
记者了解到,“双数码”执法方式主要针对八类交通违法行为:1.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2.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4.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5.未按照指示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6.未按照禁令标志、警告标志指示行驶的;7、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8.其他当场不易纠正或纠正易造成拥堵的机动车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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