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2358
| 扬州新闻网讯
昨天下午,市物价局召开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情况通报会,我市5家批发企业20家零售企业“入选”扬州市实行调价备案企业名单表。从今日起,5家备案批发企业面粉、大米、食用植物油3种商品的价格如果上涨,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审核。20家零售企业面粉、大米、食用油、猪肉、鸡蛋、纯牛奶6种商品的价格如果上涨,也同样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审核。
[权威发布]
粮油肉一次涨价超4%须备案
在昨天的通报会上,市物价局局长朱康表示,我市启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在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干预措施。根据相关精神,省物价局确定并公布了我市列入调价备案商品种类及企业名单。
据介绍,从今日起,“入选”名单的批发、零售企业一次调高相关商品或服务价格4%以上的、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的、三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都必须按规定实行调价备案。
天然气、电力价格近期不得涨价
记者从调价备案企业名单中发现,主要是一些粮、油、食品等企业,而天然气、电力等企业并未纳入其中。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尿素、磷肥等化肥价格也要保持稳定,确因成本上升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调价后24小时内须“备案审核”
朱康表示,经营者调价备案应该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送达所在地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扬州市区企业直接报送物价局,同时抄报所在区物价局。价格主管部门收到企业报告应给予收件回执。经营者调价备案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提价幅度、提价理由等。
朱康透露,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经营者调价备案后,经过相关成本核算,如有异议,会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并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逾期未告知的,视同对经营者调价无异议。经营者如果对价格主管部门决定持不同意见,可在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同时,提请重新审议。
[实行措施]
申报备案企业将被“一日一报”
市物价局副局长邹圣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列入调价备案范围的企业,物价部门将一律确定为临时价格监测点。安排专人负责采报价任务,及时、准确报送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的价格监测资料。当相关商品价格、销售、库存出现异常变化时,将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邹副局长同时表示,“入选”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消化上游产品涨价因素,要搞好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监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不能仅仅因为成本因素就推动价格上涨。
春节前后专查8种违规涨价
邹圣俊表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物价部门将在春节前后进行8大类专项检查,除了对入选企业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此外,他们还将对政府定价执行情况、市场明码标价情况、短斤少两变相涨价、虚构原价促销、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执行各级政府优惠政策乱收费、利用雨雪天气宰客等8大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企业反应]
“保证严格执行价格干预”
通报会结束后,“入选”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全面启动很有必要,他们保证为扬州市民营造一个好的消费环境。
十六粮店办公室主任居益秋表示,十六粮店一定会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在制定属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时,实行明码标价,不会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更不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做到公平竞争,诚实经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扬州市调价备案种类及企业名单
种类 批发价格:面粉、大米、食用植物油
零售价格:面粉、大米、食用油、猪肉、鸡蛋、纯牛奶
市县区 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
扬州市区 扬州市益康商贸有限公司、扬州天下鲜食品有限公司、
时代超市、苏果超市、大润发超市
苏食集团扬州公司
、世纪联华超市、扬州十六粮店有限公司
(8家)
江都市
江都天一油脂集团有限公司 江都宏信商贸有限公司、世纪联华超市
(3家)
仪征市
仪征陈集油米有限公司
仪征陈集油米有限公司、时代超市、苏果超市、世纪联
(6家)
华超市、仪征市放心粮店
高邮市 苏果超市、华联超市、农工商超市、高邮阳光超市、高邮佳和粮油放心店
(5家)
宝应县
时代超市、苏果超市、农工商超市
(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