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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务人员免费为困难群众检查身体。义富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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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花观慈济超市向困难群众发放生活用品。本报资料 |
扬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绪林 本报记者 胡俭 )
进入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阶段,民政系统如何切实改善民生、维护民利、发展民主、加强公共服务,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昨天召开的全市民政局长工作会上提出,今年将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效果,增强社会救助的及时性、主动性、有效性,以提高救助对象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实施“六大行动”。
“固基行动”—— 织牢“最兜底”保障网
今年的目标是城乡低保全面实现应保尽保,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更加完善。城市低保按月人均270元全面落实到位;农村低保宝应、高邮目前按年人均1200元落实到位,年内要提高到1400元;江都、仪征按1400元,邗江按1600元,广陵、维扬、市开发区、新城西区、瘦西湖新区按1800元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大政策规定宣传力度和申领对象“两榜公示”力度,实行低保诚信档案制度,逐步推行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制度。
【解读】
最低保障是“最兜底”保障网。去年末,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2900人,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让困难群众生活“水涨船高”,针对低保对象的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得到较好执行,月人均减免费用近50元。
夕阳关爱行动—— 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1600张
在农村,继续大力实施“夕阳工程”。全市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1600张(宝应250张,高邮340张,江都270张,仪征530张,邗江210张),确保集中供养率平均达80%。各地都要按照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的比例确定供养标准,并将农村五保供养经费纳入县(市、区)级财政预算,做到社会化发放和及时足额发放。在城市,积极推进社区托老所建设。扬州市区每个街道都要建有1所社区托老所(广陵4所,维扬2所,邗江1所,市开发区2所、瘦西湖新区1所),其他各县(市)至少建有1所,每个托老所的面积不低于80㎡。
【解读】 全市农村五保重新核定供养对象13889人,全面实行了五保供养经费社会化发放,今年集中供养率比去年提升10个百分点,平均达80%。
惠民助医行动—— 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
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我市今年出台综合性、全覆盖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等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一个不漏地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此基础上实施二次救助。
对扬州市区骨髓移植的白血病患者和肾移植的尿毒症患者,每人给予10000元慈善资助;低保边缘家庭癌症患者手术的,每人给予5000元慈善资助。各县(市)也将积极对特困大病对象进行一次性救助,切实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全面推行药品资助,依托“慈善超市”,在全市推行低保、特困对象常见病常用药定额资助工作。
【解读】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加大了对重病困难对象“二次救助”力度,加大对特困大病患者一次性救助力度和源头多方面的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值得期待。
朝阳行动—— 孤残儿童手术康复
进一步加大教育救助力度,牵头和配合开展各种助学活动,确保低保、特困家庭的子女不因贫失学。实施以市孤残儿童综合大楼建设和孤残儿童手术康复为主要内容的“蓝天计划”。依法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应助尽助。
【解读】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共资助贫困学生3350人158万元,今年推出手术纠治,让部分孤残儿童脸上重新绽放笑容。
救灾减灾行动—— 灾害救助及时迅速
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受灾群众达到“五有”(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及时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解读】 去年,我市依托市救助站设立了“临时避难所”,雪灾期间启动了应急救助。今年进一步增强救灾应急响应能力,不断提升救助水平。
爱心互助行动—— 临时救助实现创新
进一步完善低保边缘群体临时救助制度,加大“爱心送万家”应急救助力度,侧重体现临时性、救急性和补充性,原则上调查、审核、审批程序不超过7天,对因突发性灾难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对象,要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解读】 临时救助制度的创新体现了以人为本,把社会爱心聚拢起来,及时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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