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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闻网讯(季玖 周晗) 近日,市、县两级纪委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先后查处了一些教育乱收费,从中发现了一些教育收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举4则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要求全市各学校引以为戒,严格收费规范,不得分设“实验班”、“重点班”、“特色班”、“教改班”等并收取任何费用。
违反规定乱办班
案例一:高邮市送桥镇初级中学2006年秋学期违规举办实验班,共向109名学生收 费49700元。高邮市教育局发现后及时查实,并责成该校将违规收取的49700元费用全部退还学生家长。
案例二:高邮市送桥镇中心小学违规收取社会实践活动费,违规办班收取“赞助费、作业本费、试卷费、报纸费”共计48898元。以上收费被查处后,均作了清退处理,有关责任人被立案查处并追究了责任。
声音:市纪委重申,严禁乱摊派、乱集资和搭车收费行为;不得分设“实验班”、“重点班”、“特色班”、“教改班”等班,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举办“强化班”、“重点班”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住宿,严禁以不发书、不准上课等手段强制学生住宿。
擅自征订教辅用书
案例三:江都市某乡镇中学2007年秋学期,未履行征求学生及家长同意的程序,擅自给学生代办教辅用书,经江都市纪委查实后,责成该校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向学生家长说明情况并公开道歉并将所收款项全部清退。
声音:各校在征订教辅用书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强制学生征订教辅用书,不得征订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用书,不得突破规定的标准限额。
变相补课收取费用
案例四:宝应县射阳湖镇中心小学在2007年秋学期组织参加“同步课程”工作中,未严格履行程序、充分体现自愿原则,没有征得涉课所有家长同意,即组织3-6年级610名学生中的604名学生参与了同步课程,甚至对有关方面资助的特困学生也要求上课并强行用资助款抵交学费。目前,该校有关责任人员被立案查处,同时,市有关方面暂停了宝应县的“同步课程”教育。
声音:为了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效用,提高教育质量,省、市规定可以有条件地开展提优补差活动,但必须严格体现自愿原则,必须在省市规定的范围、时间和收费标准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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