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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闻网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了2007年工商系统打假治劣十大典型案例。十大案例涉及食品、化妆品、家用电器等行业,主要存在售假、售劣、傍名牌等问题,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据市工商局经济监督检查支队有关人士介绍,这十大案例是从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去年立案查处的案件中挑选出来的,社会影响较大、有典型意义,通过公开曝光,意在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对违法分子予以震慑。
案件一
百货站批发假“宝洁”
案情介绍:去年3月5日,江都工商局接到宝洁(中国)有限公司申诉,反映江都市仙女镇一家百货批发仓库里存放的部分洗发露和香皂,涉嫌侵犯其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接到举报后,工商人员对该仓库进行检查,确认部分“海飞丝”、“潘婷”、“飘柔”洗发露和“舒肤佳”香皂系假冒宝洁公司产品,其中涉假洗发露有3000多瓶,香皂800多块。
处理结果:江都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查获的假冒产品,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二
加油站行销劣质油
案情介绍:去年1月,江都工商局接到举报,称江都一加油站销售不合格0#柴油。江都工商局随即委托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该加油站现场约4吨的存货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闪点(闭口)、馏程不符合GB252-2000《轻柴油》标准,不合格”。
另外,在江苏省工商局2006年第四季度商品质量监测中,江都吴桥一液化气站的一批液化石油气,经检验“不符合GB11174一1997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不合格商品。
处理结果:对于上述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行为,当地工商部门均进行了严厉处罚。
案件三
伪“恒顺”流入江都
案情介绍:去年7月24日,江都工商局在对当地一酿醋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仓库中存放着其生产的1200瓶“镇江陈醋”和“镇江香醋”,400瓶“恒顺陈醋”,240瓶新式包装“恒顺陈醋”。“镇江陈醋”和“镇江香醋”商标为镇江醋业协会的注册商标,“恒顺”是江苏恒顺醋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该公司怎会生产这些醋?果不然,经镇江醋业协会和江苏恒顺醋业公司鉴定,上述醋均系假冒产品。
处理结果:工商部门没收、销毁了该批醋产品共1840瓶,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
案件四
假“青啤”现身邗江
案情介绍:去年7月4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向邗江工商局举报,称邗江杭集一经营部销售侵犯其公司注册商标权的啤酒。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啤酒系青岛另一啤酒企业生产,但瓶体上却标注“青岛啤酒”和“TSINGTAO”商标,而这两个商标的所有权人均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啤酒生产厂家从未取得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
处理结果: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销毁假冒啤酒数百瓶。
案件五
手机伪造“入网许可”
案情介绍:去年2月16日,高邮一手机经营者从南京丹凤街手机市场购进CECTV8手机两台,次日出售一台给消费者张先生,售价1260元。4月2日,张对该手机申请检测,省质量技术监督通信产品质量检验站的检测结论为“该手机进网许可标志系伪造”。
同年5月22日,工商人员在邗江新坝一手机店检查时发现,有3台手机包装盒上均未标注生家厂家。通过查询,工商人员认为这3台手机进网许可标志涉嫌伪造。执法人员随即提请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标志真伪鉴定部予以鉴定,6月1日,鉴定结果确认这3枚进网许可标志系伪造。
处理结果:上述当事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当地工商部门已对其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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