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临近,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部分公用服务行业受到了出席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新华社记者连线部分代表委员,对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显示的五大行业的十大“霸王式”服务进行了点评。
有线电视初装高收费,为哪般
消费者反映:有的地方规定,有线电视新开户入网费300元,停机开通费50元至60元,这些服务只是一些简单的操作,费用却这么高,十 分不合理。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进:有些有线电视公司以安装机顶盒、增加频道等名义收取高额初装费,如果不交就连基本电视频道都不予提供,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侵害。对于有线电视这样新的消费领域,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尚未覆盖到,这也给了一些企业和部门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可乘之机。有线电视公司作为一种垄断行业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居于优势地位,必须相应承担一定的社会服务职责。即使消费者不愿意接受其的高端高价服务,也应当获得最基本的服务。
有线电视按年收费,理由何在
消费者反映:有线电视公司规定有线电视按年度收费,消费者报停或取消有线电视信号,剩余费用不予退回。
全国人大代表徐秋芳: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了多长时间的服务,才有权收取相应的收视费。消费者办理退网业务后,经营者就不再向其提供电视信号接入服务,所以也就无权再向消费者收取费用,以前已经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消费者。有线电视收费应当改变计费方式,让老百姓明明白白缴费。
电表计量误差大,令人质疑
消费者反映:家中电表计费不准确,以前用的电表是机械表,显示一个月用电10多度;现在用的电子表,却显示一个月用电80度至100多度,相差好几倍。电子表如同“跑马表”。供电局来检查过,说是正常的,还收了检查费。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邢台医学专科学校党委书记陈联群:电表虽然从厂子里出来可能都是合格产品,但是电表都是由供电部门统一操控的,电表计量是否准确,应由质量监督部门去抽查,绝不能由供电部门自己查自己。
电表所有权到底归谁所有
消费者反映:安装电表由消费者付费,但消费者要迁移新居时,供电单位既不同意将原收取的“分时电表”价款返还消费者,又不同意在消费者的新住所安装新的“分时电表”。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进:依据上个世纪90年代的部门规定,电力部门为保障电表数据的真实性,要求用户将其置于室外,且不允许用户随意移动电表。用户一旦移动电表,或将其安装在室内,电表数据即被认为不真实,电表也就作废了。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物权法精神的,也是对公民所有权的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