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房价居然跌破了购买时的价格!近期部分遭遇房价缩水的深圳业主纷纷要求开发商以赠送装修、车位等形式予以补偿。近日,深圳市国土房产局举行座谈会,出面把买卖双方召集在一起进行对话,部分地产商表示虽然沟通的大门没有关上,但补偿的可能性不大。

(图片来源:新华网)
房价下跌五千元
业主向开发商索偿差价
房价跌破购买价,原因何在?
番茄豆豆:市场是多变的,商品的价格也总要围绕价值上下浮动。在目前房价偏高,银根收紧的情况下,一部分房地产商为避免资金链断裂,趁楼价仍高之势,率先举起降价之旗也是由当前的市场所决定的。
昂首向前冲: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楼市和股市一样不可能只升不降。就拿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来说,金融风暴之时房价大跌,有不少人变成了“负翁”,辛辛苦苦按揭的房子成了负资产。
新华网友:众所周知,造成房价过快上涨的几个原因不外乎供求失衡、流动性过剩、宏观调控落实不力等。如今楼市出现价格回调的趋势,这是中央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在逐步显现。
香香栗子:房地产业本来就是暴利行业。房价过高不仅造成了很多人买不起房而且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如今部分地区房价的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市场机制和相关调控政策起了作用。希望房地产业继续回归理性,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上。
也笑一下:人们的总体感觉是: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很少有贬值的。有钱尽管买房,房子只会增值。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在“爆炒”快速向发达国家的房价水平挺进,而我们的收入依然是发展中国家的。近年来房价直线飞涨,固然与房地产商哄抬房价有关,但是,民间的炒房行为,富人的囤房行为,和房地产商的牟利意图不谋而合,造成了商品房价格和成本的严重脱节。为此,殃及了众多的穷人不说,炒房者最终也自食其果。
炒房炒亏,“降价补偿”是否合理?
闹心姑娘:任何商品都是一样,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形成了口头的或文字的契约,既符合市场原则,也符合合同条款。买房业主找开发商索赔差价是没有道理的。反过来说,当业主买了房子房价不但没降反而涨价了,涨价的部分,开发商向业主索赔涨出的差价,你业主能答应吗?
新华网友:房价下降后要求赔偿不合逻辑。众所周知,“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同样,任何购买商品房的业主(不管是炒房还是自住)都是固定资产的投资者。既然是投资者,就应该遵循市场原则,在投资的时候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而从法律效力的角度,开发商只要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就没有义务承担例如保值房价等其他关联责任。
林红林白:政策风险是房产市场上最大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应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的,买房者应明确“投资者自负(风险)”的原则。客观上讲,如果房价暴跌,不仅政府职能部门需要检讨管理中的失误,房地产商要反省自己的良知,而购买了房产的业主们也需要铭记这个教训。
射手7克拉:房价下降后要求赔偿的行为很不理性,首先政府并没有为炒房投资盈亏协调的责任,起码是法律法规上见不到;二是政府其实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多次向人民承诺要降低房价,并且出台了一系列调整措施。房价下降后,购房者不应向社会施压,希望相关部门采取更为合理的方式妥善化解这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