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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闻网讯 (通讯员 钟人毅 本报记者 喻知非)
■数据
轻微事故“私了”,道路减负20%
记者昨从市区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了解到,截止到昨日,市区道路轻微交通事故“私了”新模式已在扬运作近三个月,共快速处理1100余起轻微交通事故,平均日受理约15起,道路日减负达1/5以上。
据悉,我市市区80%交通事故都是2000元以下轻微事故,道路拥堵主要是由交通事故现场不能及时撤除造成的。现在小事故进 了服务中心,城区因事故造成的路堵明显减少。
市交巡警支队事故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不管大小事故,民警都得亲自到场处理;自从有了轻微事故理赔点,民警平均少了1/5的工作量。自从市区启动轻微交通事故“私了”机制以来,市区道路上因小刮蹭、小追尾而引起的拥堵量也减少了一半以上。
■现状
仍有部分司机不领情,六大疑问是主因
据了解,现在市区每天发生的全部交通事故中,大约有八成以上是可以通过快速处理方式解决的。但是,虽然目前绝大多数司机头脑中也已经有了“自行快速处理事故”的概念,不再逢事故必拨122了,可有关部门从三个月的小事故“快处”实践看,仍有不少的车主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将车停在路面上理论或等交巡警到现场处理,尤其是无事故责任或车辆没有受损的车主,更不愿配合对方到处理中心办理手续,“快速处理”对于这部分司机来说仍没有起到该有的作用。而造成这种现象的主因主要是存在他们心中的6大疑问。
疑问
说不清责任怎么办?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之后,车主最怕的就是“说不清”彼此的责任,因此很多驾驶人明知情况不严重,也宁可将车停在路面上理论或等交巡警到现场处理,而不愿意迅速撤离、让出路面避免交通拥堵。
在《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中,总共规定了16类明显的“全责”事故。其中包括逆行、掉头、违反信号灯、未按规定让行等。在这些对于事故责任的规定当中,最容易让车主发生疑问的就是“未按规定让行”一项,因为理解的偏差,或驾驶过程中产生某种错觉,发生事故之后,双方司机很容易就“谁应该承担全责”产生争执。
譬如,有司机在辅路直行,被正从主路拐出来的车撞到,于是认定从主路出来的司机负责任。但事实上,主路车碰撞辅路车主辅路车辆让行的事故中,应该适用的是“辅路车让主路车”,应由辅路车承担责任。这样的情况可能对于警察来说比较容易判断,但对于普通司机而言理解起来就需要很长一个过程,这也极易造成双方司机堵在路面上争吵不休。
疑问
没带相机如何取证?
轻微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双方驾驶人员同样需要在挪车之前,对事故现场进行标记、记录和取证,一方面方便下一步的处理,另一方面也避免事后扯皮。
交警建议,驾驶人最好能带个可以拍照的手机或随身的相机,站在车头前面三四米的地方,把两辆车全拍下来,这样留下的证据能起法律作用。但是,如果没有带相机该如何取证呢?交警表示,如果没带相机或者可以拍照的手机,交警建议驾驶人可以画出事故现场方位草图,而后务必经双方签字确认,这样同样可以起到法律效力。
疑问
如何取得“协议书”?
尽管扬州启动道路轻微交通事故“私了”新模式已近三个月了,广大司机对自行处理事故也有了认识,但随车携带《快处协议书》的人还是凤毛麟角。
记者从轻微事故“快处“中心了解到,不少驾驶人虽然意识到可以通过协商、对轻微事故进行“私了“处理,但是由于双方都没有携带“协议书“,还是只能找警察。不少民警在事故发生后跑到现场,其实只是承担为双方送一份协议书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浪费了警力。记者了解到,“协议书”可以在我市交巡警部门网站上免费下载,或在维扬路的轻微事故“快处”中心免费领取。
疑问
夜间事故能否“私了”?
曾有车主在深夜发生碰擦事故后,前往轻微事故“快处”中心,却发现中心大门紧闭。
原来我市轻微交通事故“私了”的服务时间目前适用于早上6时至晚间9时在市区范围内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据了解,目前夜间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尚不能“私了”的主要原因在于警方为了避免出现骗保、酒后驾车、掉包等违法情况的出现,因此晚9点之后的事故不能“私了”。
疑问
无责无损怎么“私了”?
如果轻微事故中无责任车辆和驾驶人由于受损失很小,不愿意耽误时间而放弃赔付,是不是就不用再签“快处协议”了?
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在于目前市区很多道路车辆行驶速度很慢,在一些轻微的碰撞中,车子质量较好的一方确实没有什么损失。为了避免麻烦,不少无责司机在看到损失不大的时候,表示不愿追究。但这时,如果对方车辆有损失,而无责司机不签“协议”,有责方也将无法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即使无责方放弃赔付,也还要和对方司机一起签下“协议”。
疑问
碰上“无赖”怎么办?
黄先生在路面上驾车与另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擦,对方表示自己生意在手、忙得不得了,当时实在没有时间和黄先生前往轻微事故“快处”中心,并表示自己第二天一定陪黄先生一起去处理。黄先生见自己损失不大,便答应下来,不承想第二天却无论如何打不通对方电话。
警方表示,由于有保险公司赔偿,对任何一方司机来说不存在经济方面的问题,但有些人仅仅是为了“怕麻烦“,就不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当离开了现场后,“耍赖”的可能就比较大了。碰上这些“无赖”司机,应该迅速报警,警方将以肇事逃逸的性质来追究对方责任。
■纵深
准“汽车社会”,
“快处”更显重要
轻微事故“快处”中心的民警跟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车辆保险费率浮动原则,一年内发生两次有责交通事故,保费将上浮10%左右。因此,对于一些轻微有责交通事故来说,自行处理比走一般程序更为划算。而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还要承受拖车费、停车费、无法使用车辆带来的损失等。此外,自行处理更重要的影响在于社会成本。路面发生堵车可能只是5分钟的时间,但是交巡警部门却要出动大量的警力,花半个小时甚至更多时间来处理由此引发的滞留、拥堵,浪费大量社会资源和警力。
据悉,我市市区80%交通事故都是2000元以下轻微事故,道路拥堵主要是交通事故现场不能及时撤除造成的。如果这80%的交通事故能够全部“快速处理”的话,司机均能将车迅速挪离现场,市区拥堵将明显缓解。但是如果每位驾驶员在遇到轻微事故后将车停在路面上理论或等交巡警到现场处理,不愿配合对方到处理中心办理手续,每年给社会造成的时间、经济成本上的损失都是十分高昂的。
市交巡警事故科民警表示,目前我市正越来越快地步入准“汽车社会”阶段,这也要求广大驾驶人逐渐要以公共利益为重,而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核心精神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在公平、诚信与互助的氛围中尽最大可能保障公共利益。尽管在轻微事故“快处”实施的初期内,作为准汽车社会一分子的驾驶人可能依然会感到陌生或者不便,但如果不尽最大可能减少轻微事故造成的拥堵,每年造成的时间、人力、物力等社会成本损失是相当惊人的。
■新闻回放
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
半小时搞定
1月16日下午,我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开始对轻微交通事故实行一站式勘验、定损、理赔等一条龙服务。凡是发生在市区的损失在2000元以下、无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责任双方须速撤离现场,直接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以往需耗时3-5天处理的案件,在理赔中心内30-60分钟即可搞定。
■相关链接
六种情形可快速理赔
理赔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主要由交警部门和我市开办有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组成,分别负责轻微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协调和赔付工作。
当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事故双方车辆的当事人、保险公司与交警三方同时处理,可及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实现勘验、认定、理赔、维修一条龙服务。处理时间较之以往缩减了90%以上。根据《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规定,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单车2000元以下轻微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自行协商,并前往快速理赔中心办理相关理赔手续。
●适用快速理赔情形:在扬州投保的机动车辆;在扬州境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非机动车损坏为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车辆可以继续驾驶。
●五种情形不适用快速理赔:
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
理赔需要提供5类材料
1.《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或《事故认定书》。
2.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
3.索赔申请书、维修发票。
4.行驶证和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B照以上提供体检回执,营业性车辆提供营运证、出租车提供服务证)。
5.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效银行卡号。
5个处理步骤
1.车辆发生道路轻微交通事故后,双方被保险人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2.双方当事人填写《记录书》并在24小时内共同到就近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勘查定损。
3.前台接待人员进行验证和登记,出具定损联系单,引导客户到承保公司勘查定损。
4.如果双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直接进入快速理赔程序;如果超过2000元,则不适用快速处理,按各公司正常理赔程序处理。
5.车主提交的索赔必要单证齐全后,2000元以下的案件,保险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2000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赔付。
■提醒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位于维扬路278号,咨询电话:8788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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