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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专家谈体检]
看准体检结论再报高考志愿
根据往年的经验,每位高考考生能否被高校顺利录取,主要取决于高考成绩、高考志愿、身体状况三个因素。高等院校是培养各类专业人才的学校,各学校设置不同的专业,各专业依其性质和特点,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不同要求,每位考生不仅面临着如何选择学校与专业,也面临着被学校和专业所选择,因此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前要把自身身体状况与所报高考志愿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
高招专家介绍,在往年录取中,总会遇到一些因患有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在录取现场被退档的情况,还有个别考生在入学后因身体条件不适宜专业学习被退学。例如:有的考生色盲或色弱却报考了医学、园林等专业;有的考生视力不足却报考了航海、侦察等专业;有的考生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却报考了飞行技术、学前教育、食品科学等专业。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每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都会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透、肝功能检查等系统的体格检查,每个科室的医生会根据《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作出各科体检结果,最后,主检医生综合各科结论,进行全面审查,作出体检结论。体检结论有以下几种:
1.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即完全合格,说明考生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不包括军事院校和公安类学校)。
2.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即部分专业限报,说明这类考生经体检虽然属合格范围,但因患有某种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情况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前6条中的某些条款,那么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就不宜选报,因其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比如视力不足、色觉异常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考生体检结果如果属这类情况,在报考志愿时就一定要避开限报条款中所列专业,否则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拒收退档。
3.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即不合格,也就是这类考生身体情况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所列条款,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详见图表,6类患有重大疾病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这些考生要积极治疗疾病,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
另外,在《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还列出了不适宜就读的相关专业,考生也要认真阅读领会。这部分条款中所列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可能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的就业和发展。针对第三部分的原则是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选报,但高校不能以此部分条款为依据拒绝录取。这部分条款涉及内容主要为重大脏器手术、屈光不正、听力障碍、肢体残疾等。
特别提醒
招生简章中也有体质要求
考生除了需要掌握《指导意见》上所列的条款,还要提醒的是,部分高等院校《招生简章》中也会从专业角度对考生身体条件提出特殊要求。此外,报考军事和公安类院校的考生,除要参加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高考后还要参加军校体检和面试才能被录取,军事院校录取以军校体检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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