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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松玉 郭行中记者 乔国军)
小区附近的门面房能开什么店,不能开什么店,今后将有相关的规定。昨日,市商贸局就《扬州市社区商业建设规范(试行)》正式出台,召集有关社区代表进行了座谈,就城区部分社区,人均社区商业配套不合理的现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从住宅步行5分钟
能到小区便利店
按照规定,社区便利店的步行距离,离居民住宅楼不能超过5分钟。另外,与居民生活 息息相关的超市、农贸市场等相关社区商业网点的规划距离,其步行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这意味着,居民不出小区便能实现日常的基本消费。
经了解,由于城区部分社区建设较早,因此,个别社区的商业网点规划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居民的日常所需。在这种情况下,为规范和完善社区商业业态,我市实行《扬州市社区商业建设规范(试行)》已经迫在眉睫。
昨天下午,参加座谈的不少社区(街道)主任告诉记者,因为某些原因,不少社区的商业网点,早已改变了原来的用途。这就出现了社区商业网点布局一边“倒”的现象。比如,某些小区的社区商业网点,要么成了装潢一条街,要么干脆变成了美食一条街。这对小区居民而言,无疑给其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此一来,要重新规范和调整社区商业步局,只能靠《扬州市社区商业建设规范(试行)》来亡羊补牢了。
步行10分钟
能到超市、农贸市场
据记者了解,根据昨天正式出台的《扬州市社区商业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如果社区范围内的居民人口数超过10000人以上,即为大中型社区;反之,则为小型社区。而依据社区商业的相关规定,社区商业在空间布局上,既要充分考虑便民利民的特点,更要在设置商业网点的距离上,作出规划。换句话说,社区商业网点与住宅区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100米,并尽量避免商住合一。这就意味着居民步行出家门,只要5分钟时间,便能到达便利店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另外,步行10分钟时间,便能到达超市、农贸市场等商业场所。据悉,为增强社区商业网点的生命力,示范社区品牌连锁网点设置比重,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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