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闻网讯 (刘黎 乔国军)
记者昨从市区商贸局获悉,我市昨起建立全市煤炭调入与调出统计报表制度。期间,全市煤炭经营企业及年用煤量5000吨以上的消费企业,将对煤炭调入与调出的所有信息,全部实行每月一报制度。
经了解,过去没有实行统计报表制度前,运往扬州的煤炭可能会有一部分流失到其他省、市(并没有全部被扬州本地企业单位消费掉) ,从而造成地区单位GDP能耗统计数据不够准确。在这种情况下,为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数据统计,我市自本月起,即刻建立煤炭调入与调出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