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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记者 惠万里)
昨天,市客运管理处发文,从明天起启动今年出租车车辆年审以及驾驶员从业资格审验工作。9月4日至22日,各出租车公司(个体工商户)组织驾驶员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段内到市维扬路280号客管处稽查大队大院内接受年审。
逾期6月不审验注销营运证
出租车两年审遵循如下程序:出租汽车经营者填写《扬州市市区出租汽车年度审验申请表》,交市客管处稽查二科。市客管处现场年审车辆时,对车 辆车况、《申请表》填报内容,以及《营运证》、《服务证》、《准营证》等相关证件逐一检查核对。个体工商户同时交验有效工商、税务等证件,有偿使用费及税金应结清至当月的票据。以上提到的证件、票据,驾驶员都要带齐。
年审参照《扬州市市区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各出租汽车经营者与市客管处签订的《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和服务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标准、规范和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逾期6个月以上不参加审验的,注销其车辆营运证。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从2008年9月4日开始,各出租汽车公司按照通知要求,集中车辆到市客管处送审,个体工商户根据情况穿插进行。(见右表)
驾驶员从业资格年审
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年审也于明日启动。《扬州市市区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资格审验周期为一年”。据了解,本次年审对象为2007年8月1日前取得市客管处《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年审地点同样设在维扬路280号。审验时段与出租车年审一致。
另外,2007年8月1日以后领取《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满一年后,按期到市客管处三楼服务大厅审验。
对于年审的结果,《扬州市市区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规定,在一个考核期内,扣分达8分,建议经营者辞退该驾驶员;扣分达10分的,要求重新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扣分达12分的,取消其从业资格,两年后重新办理岗前培训。市客管部门表示,审验工作人员将对照规定严格执行。
车辆审验时间和地点安排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00)
4日 市出租、中北 市出租、中北
5日 市出租、中北 吉祥
6日 吉祥 天平、金马
7日 邗汽 邗汽
8日 五环、八达 顺达、金港
9日 时达 时达、华阳
10日 丰裕、荣华、外办 旅行社、风驰
11日 华新 华新、顺安
12日 顺风、富强、东方 蓝天、中全
16日 宏达、商城、金牛 七星、捷达
17日 大众、隆达、阳光 华泰
18日 阳光、华泰 阳光
19-22日 个体工商户(全天)
地点:市维扬路280号,客管处稽查大队大院内
时间:从9月4日开始至9月22日结束,13-15日中秋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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