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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惊闻又一花季少年勇救落水者而牺牲,不禁感而慨之,叹而惜之。
一遍又一遍地反复回味小英雄郭寿荣的英雄事迹,心之痛不能言,扼腕良久,浏览博友的帖子,一味都是赞歌,更令人不是滋味。我想说的是,何必唱赞歌?
勇救溺水者而牺牲的报道,每年夏天总会见诸媒体,引得赞扬声一片,我却独不以为然,每见于此,我总是为一个宝贵的生命凋谢而惋惜再三,我总是在想为什么会年年如此?我总是在问:为什么年年都不能汲取教训,让悲剧一再发生?我总是在想,作为媒体和社会,该为此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还对此一味唱响赞歌加以误导,还有社会道义和良心么?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和同伴游水,面临同伴落难,除了勇敢地、拼却性命去救他,还有别的选择吗?如果选择别的做法事后还会被称为英雄吗?我想,这首先就是教育者应当承担的责任!我们的教育,无论是社会,还是家庭,乃至天天教书育人的学校,都缺少对学生进行应有的生命教育。其次,我们的社会、家庭、学校还有片面的英雄主义教育的严重缺陷!我们的舆论氛围是一味地倡导见义勇为,而不顾自身的能力是否许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去救一个同样年龄的少年,这本身就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其结果除了牺牲还有别的可能吗?当然,如果不牺牲,那不是常态,而是奇迹!而奇迹又是不常出现的。
两个十五岁的未成年人,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私自下水,作为其监护人,孩子父母的责任缺失,也是这场悲剧的制造者。我们不能对由于父母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而使生命过早凋谢反而成为人们赞扬的对象,我们更不能用一个少年的所谓英雄事迹来掩盖所有责任者的失职之责,这在文明社会中,或许会承担法律责任!
郭寿荣走了,如果我们不希望出现第二个、第三个,我们就不应该一味唱赞歌,继续推波助澜,我们就应该亡羊补牢,以社会道义和责任感补上这一课,如果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出现缺失,那么,作为媒体,应该承担起这一社会责任,担当起应有的社会道义,而不是继续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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