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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顾大鸿 何瑞琳) 中小学生人人都有了意外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与省教育厅5日签订的保险合同,今后,省政府每年将安排专项经费3000万元,为中小学生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记者昨从人保财险扬州支公司获悉,我市最快从下周开始实行。
每个学生保费3元保额达30万
据介绍,校方责任险是具有广泛社会公益性的险种,以校方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学校投保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包括体育课、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
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包括在国家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受教育者和在其他学校全日制就读的中等教育阶段的受教育者(含技工学校、五年制高职生的前三年、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登记的民办学校在校学生)。该项保险采用首席共保模式,经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为首席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为共保公司。每名学生保费3元,保额为30万元。
校方责任险范围扩大保额增加
以往,我市也有针对中小学生的校园意外伤害保险,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学生平安保险”。那新试行的校方责任险与学生平安保险有何不同呢?据人保财险扬州支公司的同志分析,校方责任险是单位保险,按“谁办学,谁支付”的原则,采取学校出资、社会赞助的投保方式,不得向学生收取,目前国内各学校都是根据自身财力及风险状况自行购买,我省政府为学校埋单,走在了全国前列。学生平安保险,则是学生家长自愿出资为孩子参保。
新险种中校方责任的范围扩大了、保额增加了。如:以前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都不属于校方责任,而现在乘坐校车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属校方责任;以前校方责任险和老师无关,而现在老师如果为了救助学生见义勇为的也可以得到赔付;学生平安险的保费为40元,得到的赔付最多只有20万,而校方责任险的保费只有3元,还是政府埋单,保额则高达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