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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日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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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5日 放大 字号增大 缩小 字号缩小 还原 字号还原     朗读(男声 女声)    
《扬州市城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报告》昨出炉
六百样本家庭透视扬城住房状况
● 多层是我市城市居民住宅的主要类型● 九成以上的居民房屋是自有产权居住● 七成居民购房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
本报记者 陈跃 通讯员张晶晶
美琪苑

皮市街

  市城调队历时两个多月,入户调查广陵、维扬、邗江三个区600个样本家庭而形成的《扬州市城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报告》昨新鲜出炉。专家建议,居民购买住房应合理消费、理性消费,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增加“面积不大功能全、价格不高质量高”的普通商品房供应,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

  居住在多层住宅中的居民占80.2%

  调查中,市城调队搜集了房屋类型、房屋成套情况、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成年代、房屋完好程度等有关数据,这些数据反映出扬城居民住房具有五个基本特征。

  家庭房屋建筑类型以多层住宅为主。居住在高层住宅中的居民占3.8%,居住在多层住宅中的居民占80.2%,居住在平房中的居民占6.5%,居住在独立式住宅中的居民占9.5%。

  居民住宅成套率高。2007年本市居民住房成套率为93.8%,比2003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非成套住宅中有59.5%是平房,有29.7%是老式多层住宅,高层和独立式住宅各占5.4%。

  房屋建筑面积“中间大,两头小”。建筑面积在60平米以下的房屋占19.7%,61-90平米的占44%,91-120平米的占19.8%,121-150平米的占6%,151平米及以上的占10.5%。

  七成以上的住房建筑时间在1990年以后。解放前建造的仅占2%,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造的占3.5%,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占22%,上世纪90年代建造的占41.3%,2000年以后建造的占30.5%,还有0.7%的房屋建筑时间不明。

  破损住房极少。房屋完好的占52.4%,基本完好的占42.8%,破损的占4.8%,无严重破损房屋。

  商品房是城区居民住房消费主体

  调查显示,市民自有房的比重大幅上升,目前已达到91.7%。

  商品房是目前城区居民住房消费的主体,占35.7%。11.3%的居民在本市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其中,拥有两套产权房的居民占7.8%,拥有3套产权房的占0.5%,拥有4套产权房的占3%。

  四成以上居民拥有产权的住房建筑总面积在90平米以上。产权房建筑总面积在60平米以下的占18.6%,61-90平米的占40%,91平米以上的占41.4%。

  房产是居民家庭主要财产。房产在家庭总财产中所占比重为50%以上、41%-50%、30%-40%、30%以下的分别占69.2%、11.7%、9%和10.1%。

  购房者中以投资为目的的占3.1%

  本次抽样调查中,市城调队还对有购房需求的居民作了统计,结果显示:21.2%的居民有购房需求(既有购房意愿,也有支付能力),在有购房需求的居民中,有78.7%的人欲购置商品房,21.3%的人欲购置二手房。

  一个重要的数据是,70%的居民购房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在其他购房目的中,为结婚准备新房的占12.3%,由于拆迁而需要购房的占4.6%,因为外地迁入等人口流动原因需要购房的占3.1%,欲将购房作为投资手段的占3.1%,其他原因占6.9%。

  大多数有购房需求的居民愿意选择90平米以上的中、大户型;85.8%的居民家庭选择住房信贷消费。在购房付款方式意向的调查中,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居民占14.2%,公积金贷款占49.6%,商业性贷款占25.2%,组合贷款占11%。

  市城调队在处理数据时发现,收入水平越高,对大户型和高价格住房的需求比重越高。在住房面积选择上,家庭年收入2.2万元以下的被访者中有51.1%对90平米以上的住房有需求。在2.2万-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层次上,51.7%的人选择91-120平米的住房。在房屋单价上,89.1%的有购房需求者都选择4000元/平方以下的住房。年收入1.1万元以下的家庭选择住房的单价都不超过4000元。在房屋总价选择上,年收入1.1万元以下的家庭选择住房总价在15万以下、15万-30万、31万-50万的比重分别为23.5%、53%和23.5%;家庭年收入4万元以上选择住房总价在15万-30万、31万-50万、51万-80万、80万以上的比重分别为25.4%、47.4%、10.2%和6.8%。

  专家建议:居民购买住房应理性

  经济师、市城调队队长薛爱群介绍说,按世界银行提出的标准,房价与家庭年收入比在3倍至6倍之间比较适当。由于历史的原因,当前房价超出家庭收入6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尽管如此,有关部门仍应进一步引起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平抑房价,减轻居民的购房负担。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有购房需求的家庭中,年收入2.2万元以下的家庭占33.1%。近年来,政府出台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有效地解决了一部分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但目前存在房地产投资结构与消费者购买力结构相错位的情况,使得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既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入住廉租房的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成了一个尴尬的群体。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

  通过本次调查发现,在有购房需求的家庭中,70%是为改善居住条件而购房,这也说明多数人是有住房的,但对原住房不满意,原因是住房功能不全、子女上学不便或是周围配套设施不全等等。可以通过优化居住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合理配置城市资源、完善住房改造机制等办法达到提升住房整体水平的目的,多角度、多渠道地解决住房问题。

  调查同时反映出有不少居民对住房需求存在一定的盲目性。73%的人希望购买90平米以上的大户型住房,这显然与国家提出的“90平米以下住房应占新增住房建设总量的70%以上”的政策相矛盾。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和消费预期,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增强信息透明度,降低不合理的住房消费预期,引导居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理性购房,避免贪大求洋、盲目攀比和不切实际地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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