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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2版:扬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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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起重点打击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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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日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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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5日 放大 字号增大 缩小 字号缩小 还原 字号还原     朗读(男声 女声)    
卫生部门昨公布非法行医典型案例
今起重点打击非法行医
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成打击重点
  本报讯 (沈燕) 昨日,市卫生监督所公布了近年来查处的非法行医案例,并决定从今日起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无证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惩不贷。 

  医院超范围经营受查处

  2007年6月4日,卫生监督人员根据举报对某医院第一门诊部进行检查发现,该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允许其进行眼科、内科的诊疗项目,但当时一名名叫蔡某某的医师正在为烫伤患者汪某某做烫伤诊疗活动,护理人员蔡某也在为患者王某某进行输液注射活动。经过调查,蔡某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却从事护士工作。卫生监督人员对该门诊部进行了相关处罚。

  医疗器械店从事诊疗受罚

  某医疗器械专卖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聘用了5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利用远红外线温热治疗器等医疗器械为患者进行体检治疗服务。卫生监督人员在检查现场时发现该店一楼有治疗床20张,5名服务人员正在为18位就诊人员做体检理疗。卫生监督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治疗活动,并给予了经济处罚。

  医师无证行医医院受处罚

  卫生监督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某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有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7人从事外科诊疗工作。其中,2人从事内科临床诊疗工作,1人从事妇科临床诊疗工作,2人从事耳鼻喉科临床诊疗工作,1人从事眼科临床诊疗工作,1人从事皮肤科临床诊疗工作,1人持护士资格证从事外科麻醉工作。2人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从事临床护士工作。在检查中,工作人员还发现,该医院使用了未经消毒的注射器。卫生部门对该医院进行了行政处罚。

  擅自从事终止妊娠被查

  某诊所未经母婴保健执业许可,擅自从事终止妊娠专项技术和性病诊疗活动,并任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赵某、陈某施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手术,收取违法所得4263.00元;任用郭某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卫生部门经过调查取证,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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