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段春霞突然于今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
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曾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而段春霞的再任,既未公示,也超越了处分的受限期。
记者调查获悉,段春霞自去年黑砖窑事件后,很少在区上露面,从去年下半年起在临汾二中负责一个教学楼项目,且有专职司机。段春霞在被撤职之后到底担任何种职务?为什么区上还要为其配专车?对此,尧都区政府办除证实段春霞3月份已被任命为区长助理并主管教育外,并不能说清此前段春霞的具体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