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春 张敏) “村里的账镇里统一管,管账的会计也由镇里统一派,这下我们更放心了。”公道镇河东村村民李长乐听到村会计将由镇里统一委派后高兴地说。
据该镇分管负责人介绍,主办会计委派制是在村居财务由村账镇管办公室统一管理等前提下,由镇经管部门向各村居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管理制度。
该镇规定,委派的会计人员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含)以上会计工作经历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委派的会计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聘用期间,委派主办会计将每年接受一次考核,得分位列前三名的,给予奖励,连续两年考核得分位列最后一位的,则予以解聘。此外,委派的会计人员发生变动时,由镇审计所进行离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