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磊
近日,西区一家手机营业厅里发生了争执:一名男子进店后脸色不悦,很快和该店负责人周女士红了脸。原来这名家长14岁的女儿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到手机店购买了一款新手机,家长知道后退货遭拒。家长认为,商家不该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而商家认为,孩子属于主动消费。
孩子背着父母买手机,家长要求退货
和周女士起争执的是市民张先生,原来在过年之前,张先生14岁的女儿瞒着他,偷偷在周女士的手机店里,花了900块钱买了一部手机。女儿拿到新手机之后,经常拿在手里玩,期末考试也考得很不理想。张先生得知女儿私下买手机影响学习后,于是就带着女儿来店里,要求周女士把手机退了。
营业厅负责人周女士随即和张先生起了争执,周女士认为手机外包装之类的都没有了,表示可以退张先生750元,但不能退全款。张先生听了该方案后不同意。争执引来了民警,面对民警,周女士表示,手机已经售出,而且也没有什么质量问题,全额退款肯定不可能。
后来在民警的协调下,两方达成了协议,张先生一时冲动,跑到周女士店里起争执,张先生主动提出赔礼道歉,同时表示手机也不退了,回去之后会好好教育孩子。
多数商家卖过手机给未成年人
张先生的案例中,其埋怨商家将手机卖给小孩的做法不妥当。商家可否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记者昨在四望亭路走访,一家手机店工作人员称,买手机不需要身份证,未成年人虽没有赚钱能力,但拿钱购买手机,说明其购买行为是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所以并没有什么不妥。
一些市民则提出看法,他们表示,商家把手机卖给未成年人,这就跟未成年人买烟酒一样,卖方有义务监督,但是家长也有教育的责任,这是监护人的作用。“如果卖给未成年孩子,反映出商家把关不严,家长教育不当,双方都应该检讨。”
家长不认可,商家应该退货
扬州大扬律师事务所周俊律师针对张先生的案例表示,《合同法》中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在张先生的案例中,其14岁女儿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此如果在监护人认可的情况下,购买手机是可以的,如果不认可,那么商家应该退货。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监护人不确认此事时,法律上规定此买卖合同可以撤销。家长可以过去跟店主协商,说小孩买手机我并不知情,要求商家退货。如果商家不予退货,就要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此事。”周俊提醒说。
我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等特点。
他山之石 澳大利亚这样监管未成年人大额消费
在澳大利亚,即使“熊孩子”意外进行高额消费,免费退货制度也能让家长足够安心。免费退货制度在澳大利亚非常普遍,而且是无条件退货,大到一台电视机,小到一件衣服、一双袜子,在规定时间内要求退货,商家不会有任何刁难行为。虽然原则上要求退还货物的外包装需要完好,但在实际生活中外包装有一些因为开封导致的损坏商家不会刻意为难,如果以自家“熊孩子”淘气,不小心买到货物为由退货基本不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