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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深读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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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5日 放大 字号增大 缩小 字号缩小 还原 字号还原     朗读(男声 女声) 

中国审判东突分子遭加无端指责

东突分子:玉山江

  据《世界新闻报》报道

  4月1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证实,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玉山江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分裂国家罪判处“东突”恐怖分子玉山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消息公布后,即将访华的加外长麦凯,立即发表一份措词严厉的声明,指责判决“令人难以接受”,并说加方会因此重新检讨《中加领事协定》。

  《中加领事协定》不适用于此案

  中国外交部指出,玉山江是中国公民,《中加领事协定》不适用于此案。中方认为,中国公民玉山江是国际恐怖组织“东伊运”的骨干成员,他涉嫌参与了一系列暴力恐怖组织活动,是国际通缉犯。

  据报道,4月19日,加外交部召见中国驻加使馆官员,就此事向中国提出抗议。4月20日,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卢树民在温哥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也是法治的国家,任何犯罪分子都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卢树民说,我们不承认玉山江是加拿大人。他在逃出中国前从事了分裂国家的活动,并组织、领导、参加了恐怖组织。既然他是中国人,那么《中加领事协定》当然对他不适用。

  以难民身份入境 一年前引渡回国

  据加媒体报道,上世纪90年代,玉山江被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警方逮捕。后来,他用假身份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耳其生活多年,并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红色通缉名单。

  在土耳其期间,玉山江夫妇向联合国难民署申请难民身份。据悉,当时联合国难民署对他们进行了初步的背景调查;加拿大有关官员也进行了安全调查。

  2000年春,玉山江的申请获得批准。2001年10月,他们离开土耳其,动身前往加拿大。2005年11月,玉山江夫妇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2006年3月,玉山江赴乌兹别克斯坦探亲时被当地警方拘捕,乌警方随后把他引渡给中国。

  加拿大政府爱拿人权说事

  从2006年案件被媒体披露以来,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就一直向中国施压,先是要求中国根据1999年签署的《中加领事协定》,承认玉山江的加拿大国籍,后要求加拿大官员探视,并旁听审判。但中国一直强调,玉山江是中国公民,《中加领事协定》不适用于此案。

  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何亚非2月初访问加拿大,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中加两国应致力于加强政治关系。他还向加方承诺,不会判处玉山江死刑,并且愿意和加拿大使馆沟通,不过是出于礼节而非义务。

  但他的表态被哈珀政府解释成“威胁”。哈珀随后在一次公开讲话中发表了措词极为强硬的回应,说要“正告任何一位中国官员”,中国对加拿大有巨大的贸易顺差,加拿大不会拿人权和经济做交易。

  加著名专栏作家杰弗里·辛普森曾撰文指出,加拿大太喜欢高高在上地教训中国。他举赖昌星案为例,说西方国家一直抱怨中国的腐败问题,但当中国整治外逃贪官时,加拿大却又给中国上起人权课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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