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马晓冬)1月25日,省人大、团省委联合组成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开展关于《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的立法调研。
调研工作组围绕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组织的基本概念、志愿服务的经费来源、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对志愿者的鼓励措施等主要内容,广泛听取了政府法制、财政、人事、教育、卫生、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以及志愿者代表的意见。此次调研立足基层、广集民智,为进一步研究志愿服务工作、充实草案条文内容提供了帮助,取得了积极成效。据了解,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将于今年3月下旬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