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红兰 记者 姜传刚)当初因怕麻烦而没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没想到竟影响了新企业的登记。昨天,黄老板到江都工商局办理开业登记手续时,才知道自己给自己找了“麻烦”。
据了解,黄老板之前曾担任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于企业经营不正常,没有按规定参加2006年度企业年检,而且未在意工商部门的提醒和告知,认为反正不办企业了,吊销还是注销都无所谓。不料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黄老板随即进入了工商部门经济户口管理的“黑名单”。根据法律规定,黄老板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