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报道 认为收取电话月租费违法,日前,河北律师韩甫政起诉国家发改委和工业与信息化部。
韩甫政说,去年7月和12月,他被联通公司和电信公司分别收取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月租费。他认为电话月租费与《合同法》、《价格法》、《公司法》相抵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他说,电话用户“支付租金”,就应当占有“租赁物”,但电话用户却不知道租赁物是什么,而根据《价格法》,电信运营商与用户之间只存在服务价格,但用户却要为运营商的服务义务买单。据他计算,从1994年开始,中国用户向电信运营商缴纳的月租费已达两万多亿元,根据《公司法》,如果月租费算作用户对设备维修、线路等的出资,用户就应该享受到权益,但用户从来没有从电信公司享有任何权利。
韩甫政说,今年1月,他向两部委发信,要求二部委取消电话月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