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政 记者 叶明珠)品牌电动竟然“自燃”,电动车龙头右把手全部烧毁。18日,邗江霍桥社区大众村消费者王某向李典消协分会投诉称,因与经销商协商赔偿未果,要求消协出面维权。
据了解,该车是王某去年6月18日购买的,一直正常行驶。4月13日晚6:00许,车子被推进厨房;当晚7:00左右,有烟从厨房冒出并伴有明火,灭火后电动车右把手已全部烧毁。消费者认为,是车辆质量不过关导致自燃,要求换购一辆同型号的新电动车,自己只能补500元差价。而经销商表示,厂家的售后维修人员已来检查过,结论是电动车质量没有问题,应是消费者使用不当所致,因为电动车右侧正是煤气灶。自己可免费将该车所有烧毁的零部件更新,帮助维修好,至于换新车则不能接受。
经消协调解,最后,经销商用1000元收回被烧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