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我市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我市自1978年实施儿童计划免疫,为儿童接种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和A群流脑疫苗7种疫苗,到2003年又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增加了乙肝疫苗。从2008年5月1日起,将在已经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A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8种疫苗的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并将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3种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11种疫苗的免费预防接种,用于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甲型肝炎等12种传染病。
此外,还将在发生炭疽疫情、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或钩体疫苗的应急接种。在必要时,对重点地区的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至此,在我市实施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将实现接种14种疫苗,预防15种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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