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七旬的张某夫妇生育有1男3女共4个子女,均已成家。2004年10月,张某夫妇与儿子张明达成赡养协议:张某夫妇的生活由张明负责,张明的房屋让出一间给二老居住。今年4月,张某夫妇以儿子将其赶出居住房屋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林继续履行赡养协议。审理过程中,张明称其不愿再提供房屋给二老居住,赡养费该多少照出。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张明继续履行原来签订的赡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