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浙江闪现这一社保亮点之时,江苏也正密织民生保障网。今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直接挂钩的增长机制。目前,江苏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244元/月,按现行汇率计算,已达到每人每天1美元的国际公认标准。
浙江:力推“大社保”
浙江对于社会保障的调研近年来未曾间断。2005年,浙江邀请澳大利亚世界养老中心的专家到浙江作养老保障专题调研;去年,浙江大学开展了“浙江社保可持续 发展”的专题研究;今年,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又进行“浙江社保体系问题”的研究……这一切,都是为浙江的“大社保”出谋划策。
浙江省劳动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陈诗达告诉记者,“大社保”较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女工生育等五大传统社保范围更大,将社会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就业保障等纳入其中。
“大社保”亮点之一,就是浙江的养老保险走在全国前列。“浙江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支付能力已经超过20个月。”陈诗达说,浙江养老金之所以如此充盈,除了变劳动保障部门征收为地税部门征收,使征收更为有力之外,更得益于浙江近年来提出的“双低”政策,从而达到了“扩面”效果。何为“双低”?据介绍,按国家统一规定,每月缴纳养老金标准是工资额的28%,其中个人占8%,单位负责承担20%。陈诗达说:“对于这个标准,不少企业认为偏高,同时,有些进城打工或自谋职业者,需自行缴纳28%的养老保险金,也感受到一定的经济压力。”因此,浙江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测算,提出“允许现在低标准缴费,未来低标准享受”的“双低”办法,将缴纳比例调整到不得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额的16%,对扩大参保面可谓功不可没。据透露,浙江最近还在调研,拟将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金比例在工资额20%的基础上,再下降4个至5个百分点。
亮点之二,是为失地农民预留了未来与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衔接的接口。现在的农民,很可能就是未来的市民,因此,浙江对目前失去土地但还未纳入城市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农民,在征地时就预留了部分社保金,这笔社保金由三部分组成:个人土地补偿金和集体出让资金中各划出一部分,政府财政再补贴一部分。目前,浙江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缴费还比较低,但今后农民一旦就业,即可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障进行覆盖。
陈诗达说:“为达到‘大社保’的目标,省政府每年都会下达扩面指标,每个城市的相关领导都须签订责任状,省政府还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列入各地政府一类考核指标,可见力度之大!”
江苏:从“内”到“外”扩面
确立“富民优先”战略的江苏,除了靠“发展富民”之外,“保障富民”也是一大重点。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颐告诉记者,经济发展让初次分配领域的人得到了好处,但中断或退出了初次分配领域的人如何得益?为解决这一问题,江苏将社保从“体制内”扩展到了“体制外”。
在江苏,五大社会保险不仅覆盖了体制内的劳动者,而且还覆盖了城市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不仅如此,在苏南地区,乡镇企业中的本地农业人口等原“体制外”的人全部被纳入到城镇养老保险中。更为超前的是,外省市来的农民工,也逐渐被吸纳进江苏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中。据介绍,目前江苏已有超过10%的外来农民工参加了“城保”,未来,这个比例还将不断提高。
与浙江不同的是,江苏并未对养老金缴费标准进行微调,而是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来弥补缺口。陈颐说,2002年开始,江苏省通过增加财政补贴来填补养老金支付缺口。2005年,省财政补助养老金达60多亿元,今年将超过80亿元。其中,江苏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是省财政补贴的一个重要部分,其缴费办法向“城保”学习,即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以农民上一年所在县的人均收入为基数,个人统一按照12%的比例缴纳,财政同时补助12%。此外,对于未曾缴纳过养老金、男性年龄超过60岁、女性超过55岁的人口,由省财政统一发放每月120元至150元的养老金。
陈颐说:“江苏省较为强大的财政支付能力,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政府有了钱,就想到让发展红利惠及全体人民,正是以民为本的体现。”据介绍,江苏2005年就实行了城乡统一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比全国提前一年多。2006年省里还发文,确定建立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机制,低保标准随着经济发展水涨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