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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个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这个城市独有精神面貌的活记忆,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某种程度上说,其实就是保护好我们的前世今生。昨天本报“党报在线”栏目邀请市文化局副局长许林灿、扬州文化研究所所长韦明铧、市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副主任管世俊、市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秘书长王克四位嘉宾,围绕刚亮相的105项市级非遗名录,就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与广大网友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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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林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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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明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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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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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 |
【网友互动】
A历经艰辛搜集非遗名录
白云(网友):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成功后,国家会不会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
管世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世代相承的、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连的传统的文化形式和文化空间。文化遗产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表现为物质形态的物质文化遗产,过去我们称之为文物;一类是表现为非物质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去我们曾经叫做民族民间文化,当然,现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比民族民间文化的概念更为宽泛。国家级非遗申报是两年一次,一旦申报成功,国家会给予扶持。
云慧(网友):有人说本次非遗名录的出炉,标志着我市非遗保护形成了自下而上的模式,而以前的模式是自上而下,两者有何不同?
王克:根据文化部的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四级名录体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2005年,国家级非遗项目开始申报,采取从上而下的模式,主要是考虑在国家级名录体系建立后,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考虑到我国与周边国家在一些项目上有联系,这样可争取让更多的项目落在我国。从今年开始,申报的方式采取自下而上的模式,主要是在县市普查的基础上更多地挖掘各地的非遗资源,有利于非遗项目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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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东圈门(网友):在搜集市级非遗名录的过程中,是不是有许多艰辛和困难?
王克:市级名录的建立确实遇到了许多困难。首先是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对非遗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有些单位认为非遗项目的申报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申报成功后也不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所以不积极。其次,许多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对项目的历史渊源、传承谱系缺乏历史资料的考证,无法回答出项目的起源、历史演变过程。第三,申报项目、普查、传承人保护等都需要政府财政的支持,但是目前市、县政府尚未将保护经费纳入到地方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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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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