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消息(记者 尚东)昨天,我省公布上半年长三角经济统计数据:上半年,长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达到11836元,我市以17.2%的增幅位居长三角16城市第一。
从收入总量看,上半年,长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全面上升的态势。16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达11836元。其中,上
海居民最高,人均达到13912元;江苏8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为10886元。
从收入增幅看,上半年,长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平均增长12.0%,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2.8个百分点。从区域情况看,增速前5位的城市中,江苏占了4席,分别是扬州、南通、泰州和南京,增幅分别为17.2%、16.4%、16.2%和14.6%。
从收入构成看,工薪收入依然是长三角地区居民收入的主体。上半年,16城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8236元,同比增长10.6%,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9.6%。其中,上海居民人均工薪收入11330元,同比增长14.2%;浙江7市、江苏8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分别为8714元、7431元,同比增长8.3%和12.3%。我市居民人均收入六成以上来自工资;在岗人员人均工资收入达6474.42元,增长25.5%,成为收入增长的主要部分。
养老金、离退休金、赡养和赠送等转移性收入,是长三角地区居民家庭收入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长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2984元,同比增长7.3%,占25.2%。江浙沪三地相比,江苏8市居民转移性收入水平最高,人均达3278元,分别高于浙江、上海649元、157元。扬州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473.47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4.6%。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2125.51元,捐赠收入245.17元,分别占转移性收入的8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