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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消息(通讯员 沈秋萍 记者 叶明珠)昨天,记者从广陵消协了解到,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我市消协为商家建立“信用档案”,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消协将对其进行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对于情节恶劣者,消协将实名披露“野蛮商家”。目前,这一举措首先在广陵区范围内试行。
今后,商家侵
害消费者权益将会付出代价。据悉,商家存在五种行为之一者,将会被记录一次不良信用信息,这五种行为分别是:以欺诈等恶劣手段坑害消费者;干扰消协开展消费投诉调查的;对于消协调解置之不理;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履行消协介入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中承担的责任;同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一个季度内有三起以上、半年内有五起以上、一年内有八起以上被投诉案件,且有过错以及企业虽表面接受调解,但实际不采纳消费组织提出的合理化调解方案的。不良信用信息将通过12315申诉软件确认自动转入企业监管信息数据库,作为该企业风险预警信息,这些信息将对征信机构等查询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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